学生会学生干部手册
目录
一、昆明理工大学新迎校区学生会概况………… ()
二、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新迎校区)… ()
三、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工作条例(新迎校区)()
四、问答集锦…………………………………()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概况
历史,从悠悠岁月里走过;岁月,凝聚着历史的光华。在隆隆的历史车轮中,昆明理工大学已经走过了近八十年的历程,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也随之不断成长和成熟,发展成为昆明理工大学里最具有影响力的学生组织。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学生会指导和监督各院系学生会开展工作。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和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而努力奋斗。1999年10月,原昆明理工大学和原云南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新昆明理工大学。我校学生会也因此调整成立莲华校区、新迎校区、白龙校区三个校区学生会,各校区学生会本着“按条重块,突出校区”的原则独立开展各项活动。各校区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室)。
昆明理工大学(新迎校区)学生会自成立以来,一直遵循三自宗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学生会为广大同学提供了一个展现才华,锻炼自我的广阔舞台。目前,我们校区学生会由主席团、办公室、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文体部、科技部、女生部、礼仪队组成,共有成员120余人。各部门简介如下:
l 办公室:以“协调部门工作,全面处理内务”为职责,负责学生会内部事务管理,做好有关材料的印制发送工作,负责值班、卫生、会议考勤工作,负责与其余各校区及对外联络,做好对外交流。
l 秘书处:全面配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反映广大同学的心声,本着“团结,务实,高效”的宗旨,开展工作。负责起草本会有关文件、材料,做好重要活动的简讯工作,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并编辑《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年鉴》。
l 宣传部:以“广泛宣传学校,扩大本会影响”为职责,正确、及时地宣传学生会活动,增强活动效果,提高学生会和学校的知名度。
l 学习部:以“营造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学习”为职责,了解、掌握同学学习情况并加以正确引导,促进学风建设,开展课外学习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l 生活部:以“发扬民主作风,维护同学利益”为职责,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为同学们提供服务与帮助。
l 文体部:以“强身健体,陶冶情操”为职责,开展各类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类活动,活跃校园气氛,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
l 科技部:以“培养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能力”为职责,大力开展校园科技文化活动,促进广大同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l 女生部:以“维护女性权益,服务全校女生”为职责,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展现当代女大学生的风采。
l 礼仪队:以“树本会形象,求服务质量”为职责,做好有关的礼仪、接待及宣传工作。
一直以来,学生会切实发挥了其连接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结合实际开展了许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技、娱乐等活动。至今,我们学生会已成功举办了三届昆明理工大学“辞采杯”辩论赛,举办了三届立足于我校区、面向全校的“金秋韵”文艺大赛,举办了三届“厨艺show”厨艺大赛,举办了四届立足于本校、面向我省各大高校的“校园歌手”大奖赛,举办了昆明理工大学2003新年交响音乐会,我们学生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多次开展了各类讲座及各种活动。并曾多次获得“云南省先进学生会”的荣誉称号。我们力争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气氛,做到真正“来源于学生服务于学生”,创造出一条有昆工特色的素质教育的新道路。
“服务同学,努力成才”,展昆工人风采,现大学生英姿,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将继续致力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群策群力,维护同学们的利益,带领同学们共创昆明理工大学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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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新迎校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云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修改制定。
第二条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是党和学生之间联系的纽带,是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和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云南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
第五条 本会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
第六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学习、宣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 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组织青年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导广大同学走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引导广大同学主动,积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自我服务,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奋发成才;
(四) 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与同学之间、学生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立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自觉维护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 坚持党的利益和群众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加强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六) 积极执行省学联的决议;努力加强同各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相互的了解和友谊,以便更好的促进本会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具有昆明理工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 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并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文明自律,尊师爱校;
(二)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学习努力,热心为同学服务;
(三)严格遵守本会章程,认真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及省学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委员会提议,得到本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并报请校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后,方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正式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应当经过民主选举产生。校学生会在任干部作为当然代表,其它的须经所在院及班级同意并经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确认其正式代表资格。
第十二条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代表上届学生会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 修改本会章程;
(四) 选举产生下届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委员会;
(五) 讨论、决定应当由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四条 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每年举行一次代表会议(必要时或举行学生会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代行学生代表大会的部分职权。
第十五条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
校学生会委员会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取产生,对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负责,每届任期二年。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随之相应改变。学生会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可增补委员若干名。
校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由本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委员会当然委员是指各院系学生分会主席(特殊情况下,也可由该院系学生分会临时工作组组长担任),其任免由各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决定,可以更替。
第十六条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二) 召集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
(三) 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团正、副主席;
(四) 审议和批准本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五) 负责考核鉴定各院系学生分会、本会日常工作机构成员和各级学生会干部每学期的工作情况,决定表彰优秀学生分会和优秀学生会干部,决定罢兔学生委员会个别经考核不称职委员(不含当然委员),决定任免或聘任、解聘本会日常工作机构成员;
(六)成立下一届学代会筹发会并召集下一届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及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第十七条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委员会的选举和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八条 本会常务委员会是学生会委员会的常设领导机构。校学生会主席是当然的常务委员兼任常务委员会主席,常务委员会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制,设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主席助理一至二人,常务委员四人至六人。
第十九条 校学生会主席全面主持学生会的工作,负责把握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决策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校学生会主席对外代表昆明理理工大学学生会。校学生会主席职位空缺时,由常务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直至全委会选举产生新的主席为止。
第二十条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位空缺时,常务委员会应当召开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提名常务委员候选人进行补选。
第二十一条 本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在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决议,决定本会的重要事项;
(二) 召集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 决定聘任和解聘本会秘书长;
(四) 审议和批准本会日常工作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五)提请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罢免个别经考核不称职委员(不含当然委员)及任免或聘任、解聘本会日常工作机构成员;
(六) 提请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表彰优秀学生分会和优秀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二条 本会日常工作机构的设置(即校学生会):
(一) 主席团: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主席助理一至二人;
(二) 办公室: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三) 秘书处:处长一人,副处长一至二人;
(四) 宣传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二人;
(五) 学习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二人;
(六) 科技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二人;
(七) 文体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二人;
(八) 女生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二人;
(九) 生活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二人;
(十) 礼仪队:队长一人,副队长一至二人。
以上(二)至(十)项所列部级干部由主席团提名,由主席决定聘任。主席团可根据工作需要,另增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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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会日常工作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执行本会学生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 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
(三) 管理本会的财物;
(四) 在本会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受常务委员会委托,对外代表本会。
(五)各职能机构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在工作中受主席团领导制。
第四章 基层学生会组织
第二十四条 各院系学生会,年级委员会及班级委员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各院系学生会在本院系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受学生会委员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 院系学生分会原则上每年改选一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院系学生分会领导机构的产生和调整须报同级党组织批准,同时报本会批准备案;班委会每年改选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进行。
第二十六条 院系学生分会章程应当根据本会章程和各院系实际情况制订或修订,并报本会备案。院系学生分会章程不得与本会章程冲突。
第二十七条 基层学生会组织在校学生会的统一协调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经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对校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接受校学生会指导和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于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委员会。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工作条例
(新迎校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使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依据《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作为《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新迎校区)》的细化和补充,对本会所有成员(包括干部和干事)具有效力,各学院的学生分会也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本会的日常工作由主席团主持,日常工作机构全体成员在主席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重要问题由主席团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由部级干部会议讨论决定。
(二)本会各部门负责人,对于重要问题的决议,必须征求本部门成员意见,并报请主席团批准。坚决杜绝一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
第四条 分工负责原则
本会常委会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做到分工不分家,共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席:全面主持本会工作。代表本会与各级党、团组织进行联系和沟通;领导和评定本会各部门和各学院学生分会工作;关心全体成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按规定程序聘请本会各部门的部级干部,并决定本会干事的聘任;授权副主席代行全部或部分职权。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管理和协助分管部门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席不在时可受主席委托代行主席职权。
(三)主席助理:协助主席及副主席开展主席团工作。
(四)办公室主任:协调本会各部门关系,处理本会内务工作;负责校内、校外有关联系工作;全面负责办公室管理。
(五)秘书处处长:负责监督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整理本会文件、重要活动及会议的记录档案。
(六)各部门部长:对主席团负责,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了解同学对本部门工作的要求;检查、帮助各学院学生分会对口部门工作;及时总结提高工作水平。
(七)各部门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协助部长落实开展好本部门的工作。
(八)各部干事对其部长、副部长负责,全面参与本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主要职能
各部门应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职能化,活动职责化"为方向,在主席团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树立本会的良好形象。
(一)办公室
以“协调部门工作,全面处理内务”为职责,负责学生会内部事务管理,做好有关材料的印制发送工作,负责值班、卫生、会议考勤工作,负责与各校区及对外联络,做好对外交流。
(二)秘书处
全面配合协调好各部门之间关系,反映广大同学的心声,本着“团结,务实,高效”的宗旨,开展工作。负责起草本会有关文件、材料,做好重要活动的简讯工作,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并编辑《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年鉴》。
(三)宣传部
以“广泛宣传学校,扩大本会影响”为职责,正确、及时地宣传学生会活动,增强活动效果,提高学校知名度。
(四)学习部
以“营造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学习”为职责,了解、掌握同学学习情况并加以正确引导,促进学风建设,开展课外学习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五)生活部
以“发扬民主作风,维护同学利益”为职责,在生活的各方面为同学们提供服务与帮助。
(六)文体部
以“强身健体,陶冶情操”为职责,开展各类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类活动,活跃校园气氛,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
(七)科技部
以“培养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能力”为职责,大力开展校园科技文化活动,促进广大同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八)女生部
以“维护女性权益,服务全校女生”为职责,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展现当代女大学生的风采。
(九)礼仪队
以“树本会形象,求服务质量”为职责,做好有关的礼仪及宣传工作。
第三章 本会成员的奖惩任免制度
第六条 本会全体成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学习、生活、工作各方面以身作则,为广大同学做好表率。
第七条 本会全体成员必须认真执行全委会、常委会的决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积极高效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 为表彰奖励先进,批评教育落后,依照下列条款,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决定奖惩。
(一)奖励
对符合以下条件者予以表扬,并推荐参加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及优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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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等的评选。
l、为本会工作出谋划策,做出特殊贡献者。
2、工作踏实、认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者。
3、组织开展的活动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者。
4、在每学年结束时,对于学期履行职责合格的干部,视其实际情况给予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根据我校《学生手册》),并报校团委审定,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及班级予以认可。
(二)惩罚
对下述本会干部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做出决定,予以惩罚处理。情节较轻者,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等资格或劝其辞职,屡教不改者,由全委会讨论通过免除其职务。
l、参加有关活动会议迟到或无故缺席达不同程度者。
2、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3、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本会声誉者。
4、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本会成员团结者。
5、学生干部在学习上有重修者。
6、有违反校纪校规,在学校或学院受处分、警告者。
第九条 本会干部聘用,免职,辞职
(一)聘用的条件要求
l、凡承认本会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本会会员,均可以应聘为本会干部。
2、受聘同学必须德才兼备,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干部工作的组织能力,并热心于本会工作。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讲实话,办事实,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二)聘用的程序
1、聘用采取公开招聘及民主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书面自荐书。
3、应聘人员经所应聘的部门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
4、应聘人员由常委会提名后,通过校团委及主席团的面试,并经全委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由主席发予聘书,一经聘用,即为本会干部
(三)免职,辞职
1、被免职的条件按照第八条(二)执行。
2、由于个人或其它原因,自行提出辞职者,必须书写书面申请,有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如果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直至结束。
第十条 本会干事的聘用,免职,辞职
(一)条件要求
1、 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意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在籍学生均可应聘为本会干事。
2、 本会干事应热心本会工作、认真踏实,有为同学服务的能力和精神。
(二)聘用程序
l、聘用采用公开招聘、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方式。
2、面试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负责。
3、被录用干事经一月试用后,如符合本会工作要求,由部门负责人提名,
经由主席审定后即为本会干事。
(三)免职,辞职
1、被免职的条件按照第八条(二)执行或试用期不合格者。
2、由于个人或其它原因,自行提出辞职者,必须书写书面申请,有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如果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直至结束。
第一章 档案制度
第十一条 为严格内部管理,及时做好计划和总结工作,客观、全面地反映本会成员工作情况,本会建立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活动档案及财务档案。
(一)人事档案 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
由办公室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本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如实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本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本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本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 包括本会工作目录,部门工作档案,院系学生分会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保管,秘书处协助整理。
1、本会工作目录是本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本会各部门建立工作日志。工作日志作为部门工作档案保存,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分管常委定期检查并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3、各院系学生分会填写工作日志,定期上交,由秘书处批阅并向主席团汇报。
(三)财务档案 包括帐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表格等,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四)活动档案
1、本会的有关部门活动申请,包括活动设想、目的、所需经费及筹划 。
2、各部门活动资料包括节目单、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3、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与以上材料一起及时
交秘书处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 本会有关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借阅需办理手续。主席团对违反档案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应予以严厉批评乃至严肃处理。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会建立学生会全体会议、部长例会、各部门例会制度。
(一)学生会全体会议每月一次,由校团委和主席团主持,总结各级学生会组织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同时讨论布置全校今后一个阶段学生会工作。
(二)部长例会每周一次,由主席主持,总结本会上周工作并讨论本周或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三)各部门例会每周一次,由各部负责人主持,总结本部门一周内的工作,传达部长例会的有关事宜并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特殊情况可以不定期召开会议。
第十四条 本会各部门召集各学生分会相应部门会议,须获主席团同意后方可进行,重要会议应有主席或副主席到场。各种会议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秘书处存档。
第十五条 会议纪律
(一)认真负责,不迟到早退。特殊清况应向主持人请假,来不及会前请假,会后应说明情况。
(二)尊重他入,会议时不交头接耳并做好有关记录。
(三)请求发言须举手并经主持人同意。
第十六条 事假规定
(一)在参加会议时,允许因事会员请假。部级干部应持有主席团签字的假条;干事请假应持有各部部长签字的假条。
(二)在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虚假一经查实,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会议记录及签到
由办公室派人对以上会议进行记录,由记录者将记录交秘书处,由秘书处整理归档。办公室人员作好会议的签到工作。
第六章办公室制度
第十八条 办公室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为本会成员办公、召集会议和处理日常事务的地方,不得挪作私用。
(二)办公室钥匙根据工作需要发给有关学生干部,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配制。
(三)各级学生分会或各级社团如需借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提前申请,并经主任允许。
(四)任何办公室使用者应注意维护办公室的安全与整洁,禁止吸烟,每半月由各部门轮流对办公室进行一次大扫除。
第十九条 办公用品的使用及发放与学生会工作证的管理
(一)办公用品为本会办理公务和开展活动所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办公用品归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用品的借用、发放和回收。
(三)所领取及发放物品均须清点登记,办公室要做好办公用品的入库发放工作,并定期接受主席团的检查。
(四)办公室设置专柜放置日常用品、文件来函、档案、公章等,此柜钥匙由正、副主席和办公室主任各执一把,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配制。
(五) 本会公章由主席团保存管理,对一般情况指派办公室主任按惯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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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特殊情况须由主席或副主席决定。
(六)工作证是会员工作时必须佩带的证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把工作证转借给他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如果工作证丢失,要及时向办公室挂失,逾期不挂,后果自负。
第二十条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从周一到周五,学生会所有会员均须参加值班,值班实行“部门集中值班制”原则,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值班时间为一个小时,每天下午4:30——5:30。
(三)值班人员职责
1、 接待来访人员,接收各种材料,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情况报送有关部门或人员。
2、值班组长做好当天的考勤及值班记录。
3、为当班时的会议提供必要服务。
4、做好当天的海报、通知书写及张贴工作。
5、打扫并整理办公室。
(四)值班守则
1、遵守时间,不迟到早退。
2、热情诚恳地接待来访者。
3、注意办公室安全,维护办公室卫生整洁。
4、值班请假必须由主席或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替班人员,且须
有书面假条。
第七章事假制度
第二十一条 请假
(一)学生会干部凡是因事缺席学生会的会议、活动等须凭书面假条,事先交至有关负责部门,向学生会请假。
(二)部长、副部长请假须主席签字同意,各部门干事请假须各部部长签字同意,否则请假条视为无效;凡是事后补假的一律视为无效。
(三)所有学生会干部不得弄虚作假,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凡是无故缺席达三次者,在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八章财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财务管理
(一)副主席及办公室主任
l、职责:负责保管本会财务。
2、要求:对于不符合审报手续的,一律不予支出和报销。
(二)分管财务的办公室副主任
1、 职责:监督和管理财务,保管发票,如实填写现金记帐册。处理帐务,
年终编制报表,并包主席团审查。
2、 要求:(l)记帐清楚、准确。(2)每月结算、制作发票本,以便
查看。(3)随时审核记帐单与实际开支是否相符。
(三)财务管理人员准则
1、秉公办事,坚持原则。
2、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九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的修改或删除须经本会全委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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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答 集 锦
1、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的性质?
答: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学生会并指导和监督各院系学生会开展工作。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和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2、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的宗旨?
答: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自成立以来,一直遵循三自宗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有哪些部门及其任务?
答:目前,在我们新迎校区,学生会由主席团、办公室、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文体部、科技部、女生部、礼仪队组成。
各个部门的任务详见《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工作条例》。
4、学生会的哪个部门是最好的?
答:学生会为广大同学提供了一个宽阔的展现才华,锻炼自我的良好舞台。学生会的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独特之处。学生会的各个部门都在竞争及相互合作下求做更好。
5、参加学生会需具备那些条件?
答:凡具有昆明理工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凡承认本会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者均可以应聘为本会干部。
6、学生会在什么时候招收新干部?
答:学生会一般在每年的九月份(新生入学后)举行招新。届时,我们面向全校进行招新。招新中,我们按各部自行招新、统筹规划的原则。
7、新招者要通过什么程序才能真正成为学生会成员?
答: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书面自荐书。聘用采用公开招聘、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方式。面试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负责。被录用干事经一月试用期后,如符合本会工作要求,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经由主席审定后即为本会干事。
8、能不能同时加入学生会的两个部门?
答:一般情况下,我们不允许。这主要考虑到工作忙时会影响到同学们的学习、生活等方面。学生会为广大同学提供了一个宽阔的展现才华,锻炼自我的良好舞台,同学们要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加入自己理想的部门。
9、学生会有什么奖惩制度?
答:对工作积极并能出谋划策,对本会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者,予以表扬和奖励,可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并向校院系通报。对于违反本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经教育无效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请主席团批准,予以解聘。
10、学生会的工作会不会很多,工作会不会影响学习?
答:学生会的工作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的,我们的原则是在开展各项工作时不占用同学们的学习时间。至于会不会影响学习,我们认为同学们只要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就会学习与工作上取得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