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暂行办法(试 行)
现代社会的激烈竞争和深刻变革,对人才的素质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者自是当前学校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是素质教育的重点。为在学校中营造崇尚科学、敢于创新、勇于创业、艰苦奋斗的良好文化氛围,引导和支持广大青年学生弘扬新时期创业精神,通过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特设立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
一、总 则 1、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学校各学院、部门以及社会对学生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投资,逐步建立起支持和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的稳定投资机制。 2、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的支持,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 3、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法规和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管理、严格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4、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的资金来源为学校拨款、社会捐赠及银行存款利息。
二、支持对象与方式 5、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面向全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专科生(高职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6、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按项目化的方式运作,严格遵守申报、审批、立项、验收的程序,其支持的项目及承担项目的学生或学生组织所在学院和部门,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支持的项目以“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要求的为统揽。 创新项目按理、工类学术论文、发明制作或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与学术论文以及由学院团委、研究生会、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学生协会、各班级团支部策划的有创新代表性的学科竞赛,有助于推动全校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开展的展示活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学术报告会,院级科技活动基地的建设,鼓励创新的学生协会的建设等给予支持。 创业项目要求学生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科技产品或服务,组成一个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深入的商业计划,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注入资金,创办公司,推动商业计划真正走向市场。 ②承担项目的学生或学生组织所在的学院或部门应落实相应的素质教育领导机构,制定有推动本学院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的具体措施,能提供或协调相应的活动阵地、实验设备和一定的活动经费,安排有明确的辅导老师。 7、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跨学院或部门组成的项目,按项目主要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校级学生社团的项目由校团委社团部负责申报,院级学生社团的项目由学院负责申报。 8、根据各学院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以无偿资助、借款、资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给予支持。 ①创新项目以无偿资助的形式给予支持。项目实行等级制,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资助额不得超过2万元,一般项目申请资助不得超过2千元。各项目的申请金额一般不超过该项目预算总和的60%,不足部份为各单位须出的匹配资金。 申请重点项目的单位从项目审报通过之日起至项目中期检查前可以报销实批经费的50%,余下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方可报销;一般项目经费由于数额较小,一般一次到位。如果项目验收不合格,学校将对单位有关负责人采取一定的经济惩罚措施(如取消岗位津贴)。项目申请时应提交经费预算报告,项目结束时应提交结算报告,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审计。 ②对于具有一定创新内涵,一定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设计实施商业计划后,具有一定市场需求的创业项目,以借款和资本金投入等两种方式给予支持。借款:一般按注册资本的20 %给予支持,到期按同期银行利率还本付息;资本金投入:数额一般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0 %,原则上,可以依法转让,或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收回投资。资本金投入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9、凡受大学生创业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其成果所有权按昆明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暂行办法三、组织机构及职能10、在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实施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审议基金运作中的重大事项。11、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领导小组,分别在校学生处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在校团委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是: ①研究提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学年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统一受理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申请并进行程序性审查。 ②研究提出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的评估、评审标准。 ③委托或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专家小组”,为活动项目的审查、立项等工作提供指导和咨询。 ④负责编制创新创业基金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工作计划,提出创新创业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具体负责基金的运作。 ⑤全面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实施过程的综合管理,负责基金项目的统计、监理和定期报告工作。 四、项目申请与评审 12、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领导小组每学年七月初发布基金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凡符合基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学生或学生组织按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由申请项目的学生所在学院或部门出具推荐意见,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 13、按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领导小组制定的《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申报、检查与验收程序》,由基金管理办公室统一受理项目申请并负责程序性审查,送“专家小组”或有关机构进行评估、评审或咨询。 14、评审“专家小组”或评估机构对申报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风险性、效益性、市场前景等方面以及项目申报学生和学生组织的情况等进行客观评估、评审,并出具明确的评估、评审意见。15、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根据评估、评审意见,提出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由基金领导小组审定。创业项目须与学校签订合同,并据此办理相应手续。16、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每年向全校师生发布基金支持的项目及学生和辅导教师名单,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17、对未通过程序审查或审查后明确不予支持的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在项目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书面通知申报单位。
五、经费管理与监督检查18、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的年度预算安排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每年资助科技创新项目的总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创业项目成熟一个支持一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领导小组向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基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学校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19、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按要求,及时定额将基金拨给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只能专款专用,各学院(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挪用。20、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用于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的评审、评估、咨询、奖励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费用,从基金中列支。21、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承担学院(部门)应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应向基金领导小组及校财务处保送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22、因客观原因,项目承担学院(部门)需对项目的目标、进度、经费进行调整或撤消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执行。23、基金支持项目,经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批准撤消或停止,承担项目单位应进行财务清算,并将剩余经费如数上缴基金管理办公室。24、对在项目申报中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或挪用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的,或在项目执行中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学院(部门),将取消或者停止对其资助,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分。25、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及项目推荐学院(部门)、评审机构等有关人员在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管理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基金流失或其他损失的,将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附 则26、本办法在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大学生创新基金的实施由校团委具体负责,大学生创业基金的实施由学生处具体负责。 附:《2009学年度XX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项目指南》《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检查与验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