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从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成功地完成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但日益严峻的贸易环境和日渐增多的贸易摩擦阻碍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尤其是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频繁,这对于长期置于配额管制之下的我国纺织业来说无疑是重大打击。为此,本文以中美纺织国际贸易摩擦为研究对象,在了解中美贸易摩擦的概况的基础上,就其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世界经济不景气和发展不平衡,造成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政治因素引起的贸易摩擦,世界贸易组织例外条款的模糊性及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配额取消后带来的低价竞争,中国经济威胁论所造成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加剧,纺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各项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程度不高,我国纺织行业协会或商会的服务及协调管理职责不到位,我国纺织企业巨额贸易顺差使贸,我国纺织出口企业组织规模偏小,出现过度竞争﹑出口美国秩序混乱等因素所致。应对我们面临中美纺织国际贸易摩擦,应充分从国家、行业、企业三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措施。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对我国对外贸易事业以及出口其他行业的企业有着一定借鉴与指导作用。
关键字:国际贸易,摩擦,现状,原因,对策。
随着我国进入21世纪,特别是加入WTO的七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持续增长,产品的出口数量和品种迅速扩大。在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增长发展的势头下,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国际贸易摩擦和冲突呈现出大幅增长。尤其近年来,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问题日益升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如2002年9月,美国纺织品生产商协会(ATMI)就向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当年1月1日才取消配额限制的从中国进口的针织布、手套、胸罩、睡衣和行李箱五种产品重新进行设限;2002年年初美国将《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16条补充写入其1974年贸易法,称“421条款”。美国此次公布的申诉程序,依据就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和《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书》的第242条。从而为美国重新实行对华纺织品和服装产品设限铺垫了道路;2002年10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美国贸易代表的要求,展开了新一轮“332条款”调查,准备针对可能“激增”的纺织品进口采取措施;于2003年5月21日美国政府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申诉程序;2003年11月17日美国决定对我国针织布、袍服、胸衣三种纺织品出口设限;2005年5月,美国又在一周之内先后两次宣布对我国主要纺织品实施特殊保护措施。以上这些美国对我国纺织品的出口所做出的各种贸易保护政策,不仅不符合WTO的基本宗旨和原则,而且其申诉程序在某些政策方面也违背了中国所做出的承诺。为此,本文深入研究中美国国际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进而探讨出其主要的应对各类贸易摩擦的策略,并从理性的认识到引发国际贸易摩擦的原因,如外部﹑内部等,并不应简单的归咎于政治原因或意识形态的差别,进而从多个层面考虑如何制定应对策略,特别是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适时地调整我国纺织企业国际贸易政策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