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有关政府间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制度,主要目标是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均等化目标意味着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公平分享,也有助于区域经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在许多方面背离均等化目标,不利改革发展成果的公平分享。
关键词: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公共物品;均等化;改革发展成果;分享
Abstract:Financial transfer payment is an inter-government allocation of public financial resources whose main aim is to equalize public services, which means equal share of public materials and services so as to encourage coordination of regional, rural and urban economies. It seems that the regime of financial transfer payment in present China is against the aim of equalization in many respects and thus is not conducive to equal share of the fruits of the reform.
Key Words:financial transfer payment; public materials; equalization; fruits of the reform; share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内涵解析
依公共财政理论,国家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供应公共物品及公共服务。公共物品(含公共服务)具有不同于私人物品的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是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不影响任何其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即公共物品的消费其边际成本为零,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其二是消费上的非排他性,不能有效排除不愿为公共物品支付费用的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由于公共物品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如果公共物品交由私人在市场上提供,就会出现自己不提供而希望他人提供、自己免费享用的“搭便车”现象,导致公共物品市场供应不足或根本没有供应,出现市场失灵,因此一般认为公共物品只能由公共提供即政府提供,而不能由私人在市场中提供。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后,可以征税的方式强制公共物品消费者支付费用,以解决私人提供公共物品所存在的收费难题。实际上像国防这种消费上的边际成本为零的纯公共物品是很少的,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大多属准公共物品,如水电气、基础设施、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公园、博物馆等,这其中有的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如水电气、城市公交等,有的具有正的外部性即通常所说的公益事业的公益性质如教育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等。这些准公共物品在容量范围内才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并且可以有效排除不愿支付费用者,因此,准公共物品的部分成本可以市场收费的方式向受益者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