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推行,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凸现出来,并引起了强烈的关注。农村的富裕家庭中,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打工成为流动人口,家中留守的人口中大多是老人、孩子或中老年妇女。许多老人面临着基本生活的保障不落实和医疗条件差有病治疗难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就是在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的现状,造成目前困境原因进行了一定的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 问题的背景
中国农村养老保障现状
社会保障是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的救助和补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功能作用的结果,会增大社会成员的生存和生活风险。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减震器,更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中国农村幅员辽阔、人数众多(8亿多之众),无疑是社会稳定的重点,可是作为社会稳定器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养老保障在农村大多数地方还是空白。因此,尽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是极其现实而非常必要和紧迫的一项任务。
在经济上,在我国,广大农民与城镇职工、居民一样,为地方经济建设付出了劳动,作出了贡献,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累了公共成果,但由于种种原因,许多社会保障项目主观上和客观上却偏向于城镇居民,农民不能与城镇居民一样分享社会公共成果,这是极不公平的。
在政治上,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是包括了全中国人民的目标。显然,没有八亿多农民的小康是不完整的小康,是称不上全面的小康。同样地,没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也是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城乡养老保障差异对比
据新华通讯社2002年7月19日消息,民政部今天宣布,截止7月10日,全国有1930.8万人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已领到了最低生活保障金。注意这里的1930.8万人,其对象是城市困难居民。
截止2001年底,全国农民家庭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户数约为100万左右,按每户4 人计算,也仅仅只有400万人,占农村人口的0.5%。事实上,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我国就已开始在农村积极推行建立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的探索,但参保人数却从1988年的8000多万减少到了2001年的5000多万人。
可见,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却大大滞后于城市的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农村老年人口养老保障的需求,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瓶颈问题,值得重视和研究
二、原因分析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工作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种种问题的出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传统的原因,也有社会发展的原因,还有经济的原因以及其他许多原因。
(一) 历史的原因
1. 于中国历史传统中儒家“孝道”思想的影响,在中国农村,老年保障历史和传统上是以“家庭”为主。“家庭养老”是我国赡养老人的优良传统,有着悠久的历史,深厚的经济社会基础 。我国目前有关农村养老保障的政策中强调的仍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体和基础,辅之以集体供养、群众帮助和国家救济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一方面,囿于历史和传统思想的影响,使得社会对于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探索和改革的迫切性的认识受到了消极影响,因而是导致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严重滞后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以及现实社会中竞争的加剧,工作压力增大等原因,大量的家庭忙于生计,事实上大大削弱了家庭养老的作用。事实上,家庭养老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维系家庭养老的传统文化中的孝道的作用会不断弱化;实行计划生育使家庭结构小型化,家庭内重幼轻老和子女忙于工作,使家庭中子女全身心照料老人的状况难以维系等等。家庭养老的作用在削弱。1991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资料表明,我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的比例为63%;2001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村家庭变化课题组调查资料表明,这一比例已经下降为50%左右。从而使得传统的农村养老方式受到了强烈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