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学 > 网学资源大全 > 法学 > 正文

浅析非法行医罪

来源:Http://myeducs.cn 联系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13/09/05
【网学提醒】:本文主要为网上学习者提供浅析非法行医罪,希望对需要浅析非法行医罪网友有所帮助,学习一下吧!

资料包括: 论文(10页8568字) 文献综述 
说明: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广大群众就医,弥补了国家医疗服务的不足。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必须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还对行医活动,制定了一套严谨有序的管理工作规范及制度,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该行业已经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非法行医现象仍呈现蔓延之势,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成为当前社会的一大公害。本文主要讨论了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主观方面、疑难问题及立法完善。

关键词: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 医生执业资格

In recent years, as China''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established, sound, health care reform to a large extent facilitate the broad masses of people for medical treatment, make up a national medical services. Medical practice is related to people''s lives and health of the special job, therefore, the state''s management of this industry is extremely strict. Not only on the qualifications of medical practitioners to be strictly limited to medical practitioners must have good political and ideological conditions, they also need to have a certain technical qualifications, to ensure that medical quality and protect people''s lives and health and safety. But also to practise medicine, developed a set of strict and orderly management of the norms and systems, to promote the cause of China''s health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Illegal practice, not only disrupted the industry has established the good management of medical and health work order and illegal practice is still present epidemic proportions, a serious threat to people''s lives and health and safety of the community to become a public hazard. 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main body of the crime of illegal practice, subjective and difficult problems and improve the legislation.


Keywords:illegal medical practice illegal practice circumstances
serious qualified practitioners


前言
非法行医罪是我国刑法修订后新增加的一个罪名。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刑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非法行医罪”及其法律责任,使我国关于非法行医的法律责任更加全面,为司法实践打击非法行医现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公民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指明了方向,有效地遏止了非法行医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为建立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是,现行《刑法》的规定比较模糊,如非法行医行为的具体界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标准、情节严重的情形等,导致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加上刑法理论界对本罪的研究尚欠深入细致,既没有达成一致标准,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此,新《刑法》的实施在实践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本文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拟从理论的角度,对医生执业资格的含义、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范围、主观特征、情节严重的范围、疑难问题及立法完善等方面予以探析。

目录:
摘 要………………………………………………………………………………………Ⅱ
Abstract…………………………………………………………………………………Ⅲ
前 言……………………………………………………………………………………1
一、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认定………………………………………………………………1 (一)医生执业资格的含义……………………………………………………………1
(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范围………………………………………………………2 二、非法行医罪的主观特征………………………………………………………………3
(一)非法行医罪基本犯罪的主观方面……………………………………………3
(二)非法行医罪结果加重犯的主观方面…………………………………………4
三、非法行医罪疑难问题探析………………………………………………………………4
(一)非法行医罪中关于情节严重的理解…………………………………………4
(二)“严重损害就疹人身体健康”的含义…………………………………………5
(三)偶尔为同乡接生能否认定为非法行医………………………………………6
四、非法行医罪的立法完善…………………………………………………………………7
(一)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将单位纳入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范围之内…………7
(二)将非法为孕妇进行胎儿性别坚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以非法行医罪加以处罚……………………………………………………………………………………………7
(三)对“情节严重”作出详细规定…………………………………………………7
(四)明确“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具体标准………………………………8
总 结…………………………………………………………………………………………8
参考文献………………………………………………………………………………………8
致 谢…………………………………………………………………………………………9
参考文献:
欧阳淘.易混淆罪与非罪、罪与罪的界限[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
张明楷.刑法学[M](第二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曾朝晖.危害公共卫生罪疑难问题司法对策[M]. 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
杨彩霞.非法行医主体研究[C].赵秉志等著刑法实务问题研究(下册).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刘生荣.施刑典范[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
梁华仁.解析非法行医罪.中国商法,2000-2.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非法行医罪争议问题浅探.人民检察,1999-11.
梁华仁.医疗事故的认定与法律处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吴学艇.刑法修订问题讲座[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
肖扬著.中国新刑法学[M].上海: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2001.
邓又天.刑法释义与司法适用[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1997.
李希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新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江礼华.刑法新增罪的司法认定[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15]张明楷.论刑法分则中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法商研究.1995-1.
[16]陈兴良.本体刑法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17]刘艳红.情节犯新论.现代法学.2002-5.
[18]何秉松.刑法教科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
[19]赵秉志.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M](第五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0]沈解平等.非法行医罪疑难问题探析[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1.
[21]赵秉志.刑事法治发展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22]游伟.华东刑事司法评论[M](第七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3]杨清、于定明.论非法行医罪的几个问题[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17.
[24]曹子丹、侯国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精解[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5]赵秉志.从刑法角度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法制日报.2005-1-27.
[26]叶高峰、史卫忠.情节犯的反思及立法完善.法学评论.1997-2.
[27]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28]邵山.论非法行医罪.人民司法.2000-2.

作者点评:
浅析非法行医罪
近几年来,非法行医呈现高发态势,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保障全民身体健康,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已经刻不容缓。综上,本文主要列举了刑法理论界关于医生执业资格的概念、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范围、主观方面的不同观点,对非法行医罪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对非法行医罪的立法完善提出了建议。
  • 上一篇资讯: 犯罪客体在司法认定中的作用
  • 下一篇资讯: 论刑法中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 相关资讯

    网学推荐

    免费论文

    原创论文

    文章排行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论文首页 | 论文专题 | 设计下载 | 网学软件 | 论文模板 | 论文资源 | 程序设计 | 关于网学 | 站内搜索 | 网学留言 | 友情链接 | 资料中心
    版权所有 QQ:3710167 邮箱:3710167@qq.com 网学网 [Myeducs.cn] 您电脑的分辨率是 像素
    Copyright 2008-2015 myeducs.Cn www.myeducs.Cn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90030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