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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基础理论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阶段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与要求
1.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
2.使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提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了解科学研究的基本过程,从而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
3.要求所有本科毕业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系要认真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等工作;
4.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保质保量完成,并避免与毕业实习冲突,各系可根据实际教学情况提前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毕业前答辩。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
1.系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体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结合本系实际情况以及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安排;
(2)下达并落实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审定本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指导教师;
(3)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并进行中期检查;
(4)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程序、答辩委员会组成,领导和监督答辩工作;
(5)研究和制定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措施,组织相关的专题讲座;
(6)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上报书面总结材料;
(7)组织并落实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2.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对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评估;负责进行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和经验交流;组织开展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对选题的要求
恰当的选题是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前提。毕业论文(设计)应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接触学科前沿,进行理论探讨,并尽可能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迫切任务,联系实际进行选题。选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注重应用性,注意与生产实际和学生就业需求相结合,切忌脱离实际的为研究而研究的选题,必须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2.论文(设计)选题应具有科学性,要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3.论文(设计)选题应基本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设计)相区别;
4.论文(设计)选题要注意工作量和时间的限制,学生在积极努力的条件下有较充分的时间对研究结果作认真的分析,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5.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提出,若由学生提出,指导教师负有把关责任,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报系学术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列入选题目录,向学生公布;
6.毕业论文(设计)应保证一人一题,对于确需两人或多人合作完成的较大的题目,要保证每一名学生有相对独立的题目和内容,且要分工明确,独立完成各自的任务,避免相互抄袭;
7.每一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避免与往届学生题目雷同;
8.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特殊情况学生选题在研究内容上发生实质性的变化确实需变更,经指导教师同意、系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变更后相关过程资料要填写完整。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要求
1.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按《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基本规范》、《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规范》相关要求执行;
2.毕业论文内容要求思想端正、观点明确、实事求是、撰写规范、文笔通顺;
3.毕业论文(设计)应由学生本人用计算机排版、打印,使用学院统一表格及封面格式。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是一项要求较高的工作。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顺利完成,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1.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取得硕士学位但未取得讲师职称的指导教师,应在高级职称教师指导下共同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同时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始终坚持把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现象;
3.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含10人),以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顺利完成。
5.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审定学生的选题;
(2)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
(3)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4)按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要求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5)填写指导教师意见。
六、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各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4—5人),论文(设计)答辩采取会议形式,由答辩小组负责人主持。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一般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的人员担任;
2.学生用15—20分钟简要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用15—20分钟回答答辩委员们的提问;
3.答辩小组结合论文(设计)内容、文字写作(规划设计)水平、口头表达能力等进行现场评分,并填写答辩成绩;
4.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论文完成情况给出百分制成绩及所属等级;论文答辩小组参考指导意见,并结合论文质量、答辩等情况给出答辩小组百分制成绩及所属等级;答辩委员会综合考虑后,经合议后给出论文最终五级制成绩,填写《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后盖章存档;
5.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
6.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可申请重做。学生重做毕业论文(设计)由原所在系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
7.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各系汇总后报教务处。
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评选
各系部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由答辩委员会从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择优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比例为各专业毕业生论文总数5%。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审定后编撰优秀论文选集。
各系按不超过指导教师总数10%的比例确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学校公布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名单,并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
八、毕业论文过程管理与监控
1.毕业论文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初期阶段,各系部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安排,组织好征题、审题、开题及指导教师遴选等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阶段,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调研、撰写(设计)、修改等工作,各系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中期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完成中期检查材料汇总。学院组织人员对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抽查。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期,各系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答辩、组档等工作。学院将组织职能部门随机抽查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及答辩情况。
2.规范过程管理,完善三级检查制度。
指导教师定期自查,指导教师除经常辅导、答疑和了解情况外,要定期按进度计划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各系组织普查,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三个重要阶段中,要对论文选题、开题情况、完成进度、教师指导情况等进行规范和管理,认真检查,及时总结;教务处抽查,教务处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系的论文工作进行抽查。
3.切实提高论文质量,实施必要奖惩办法。
(1)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按计划开展指导工作。对没有认真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和系里安排,或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准备不充分、未严格审核,导致出现明显的论点、论据错误,论文质量低劣的指导教师,给予通报批评。
(2)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与历届或本届其他论文相雷同,造成相互抄袭现象;或未能对学生的舞弊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制止,默许或纵容学生弄虚作假的指导教师,视情节轻重按《保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条例》处理。
(3)凡在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或撰写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直接拷贝使用他人相关内容的学生,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记,并追究其指导教师的责任。
(4)学院每年组织一次校级本科毕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活动,为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
九、其他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作为重要的教学资料,各系要由专人负责保管,按规定存档。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保存五年以上,并把论文的电子文档汇总制成光盘保存,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要长期保存。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成绩评定表、论文撰写规范等参考格式见《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手册》。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