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网学网相关资料 为您提供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办法及参考标准参考,解决您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办法及参考标准学习中工作中的难题,参考学习。
1.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及其工作表现写出指导教师评语,给出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表”,指导教师成绩评审参考标准见“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一” 。
2.论文评阅教师通过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仔细评阅,写出评阅教师评语,给出评阅成绩,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语表”,评阅教师成绩评审参考标准见“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二” 。
3.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和毕业设计(论文)水平,综合考虑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给出的评语和成绩,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语,给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上报系答辩委员会。答辩成绩评审参考标准见“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三”。答辩小组评定学生成绩时,该生的指导教师应回避。
4.系答辩委员会可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抽查、复审,或组织重新答辩
(1)答辩小组评为“优”的毕业设计(论文);
(2)答辩小组评为“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
(3)答辩小组内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
(4)对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和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及答辩小组评定成绩等级相差较大(三个等级及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结束后由系答辩委员会评定毕业设计成绩并撰写答辩评语。
二、成绩评定等级标准及成绩分布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折合标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 中:70—79分; 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成绩评定应严格按标准进行,对成绩评定中的“优”或“不及格”应慎重,建议优、良合计率控制在50%~60%以内,建议优秀率控制在15%左右。
三、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成绩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各级评分的综合要求如下:
(一)优
1.选题新颖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分析严密,计算准确,结论合理;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科学作风严谨,毕业论文有一些独到或创新之处,水平较高。
2.文字材料条理清楚,语句通顺,论述充分,逻辑性强,论文撰写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毕业论文内容以自己的工作为主。
3.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基本概念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正确。
(二)良
1.按期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分析严谨,结论合理;有一定独立工作能力,科学作风好;毕业论文有一定水平。
2.文字材料条理清楚、通顺,论述正确,符合规范用语要求,论文撰写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错别字较少。毕业论文内容以自己的工作为主。
3.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
(三)中
1.按期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正确,但在非主要内容上有欠缺和不足;立论正确,分析基本正确;有一定独立工作能力;毕业论文水平一般。
2.文字材料通顺,但论述有个别错误或表达不甚清楚,论文撰写基本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毕业论文内容以自己的工作为主。
3.答辩时,对主要问题的回答基本正确,但分析不够深入。
(四)及格
1.在指导教师的具体帮助下,能按期完成任务;独立工作能力较差且有一些小的疏忽和遗漏;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没有大的原则性错误;论点、论据基本成立;分析基本正确。毕业论文基本符合要求。
2.文字通顺,但叙述不够恰当和清晰;语句、符号方面的存在少量问题。毕业论文内容基本以自己的工作为主。
3.答辩时,主要问题能答出,或经启发后能答出。
(五)不及格
1.任务书规定的项目未按期完成;或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未掌握;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出现不应有的原则性错误;在论证、分析等工作中表现为独立工作能力差,毕业论文未达到最低要求。
2.文字不通顺,论文撰写不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质量较差。
3.答辩时,对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阐述不清,基本概念糊涂,对主要问题的回答有错误,或回答不出。
具体成绩评定标准各教学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要求进一步细化。
四、注意事项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定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内容:
1.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及成绩评定标准,进行成绩的评定。
2.应考虑学生独立按时完成规定任务情况;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答辩的自述与回答提问的深浅与正确程度;论文撰写是否合乎规范等几方面综合考虑,从严掌握。
3.对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创新精神、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应给予充分的注意。
4.评分时既要看学生上交的材料,也应考虑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表现。
五、其他
建议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此成绩评定办法及参考标准制定各专业的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