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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在各院(系、所、中心)学位评定分委会领导下,由主管研究生培养的院长(主任)组织教务员等具体实施,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对各院(系、所、中心)的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具有指导和监督职能。
2、 各院(系、所、中心)在实施匿名评审制度前,必须建立论文评阅专家库。专家库内容包括专家姓名、出生年月、所在单位、职称和社会职务、行政职务、研究领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导师与否、近期研究方向与在研课题情况。专家库可以逐步健全和更新,争取在两年内初具框架。专家库立足国内科研院所学者,也可以是便于联系的国外华人学者。为维护专家权益,专家库应保密。
3、 博士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小组认可,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论文审查后,才可以提出评阅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申请必须在正式答辩前四十天由博士研究生提出。提出申请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供7本按匿名评阅格式要求装订的博士学位论文。
4、 由各院(系、所、中心)的有关人员根据专家库确定论文评审专家。评阅专家应该是5-7名,要考虑学科、专业的合理性,还要有校内校外、不同年龄层次、不同职称(院士、博导、教授或研究员、年轻副教授)和专业的搭配。原则要求校内专家不超过一半;评阅专家中的老年专家(大于55岁)2名, 55岁以下不少于3名。有些专业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5、 各院(系、所、中心)的有关人员整理 ① 学位论文、 ② 评阅人聘书、 ③ 评阅书、 ④ 评阅评分表、 ⑤ 专家调查表、 ⑥ 保密信封等之后,通过邮寄、专人送达等办法,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将论文送到评阅人手中。
6、 论文评阅人在返回论文和相关评阅材料时,评阅书与评阅评分表及其它涉及保密的材料需用专门信封封存返(寄)回,返回的论文评阅保密材料只有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有权拆封。
7、 评阅意见返回后,在正式答辩前一周,由各院(系、所、中心)主管研究生培养的院长(主任)聘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员会秘书(一般情况下,秘书在一星期内不能同时为两场博士论文答辩会作秘书),答辩秘书在保证评阅资料保密的前提下,应完成以下若干项工作: ① 综合整理各方评阅意见和结论; ② 给博士研究生系统介绍评阅人对论文提出的重要意见; ③ 征求研究生导师小组意见确定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需德高望重,责任心强的专家担任); ④ 申请答辩材料报送各院(系、所、中心)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批。
8、 在答辩过程中,只有答辩委员会主席和答辩委员会秘书对论文评阅材料拥有阅览资格,其它人员不能涉及。评阅材料送交研究生院时,请答辩委员会秘书注意密封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