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网学网为您推荐的相关资料 -毕业论文(设计)的审查与评阅,希望本篇文章对您学习有所帮助。
一、形式审查
1、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的规范性、装订的规范性、必须交纳资料的完整性。
2、各学院(部)结合本学院(部)的实际,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工作小组,制订具体的形式审查要求,负责本院(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审查工作。审查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要在封面加盖院(部)公章。
3、形式审查应在毕业答辩前一周完成,形式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答辩。审查不合格者,应令其返工或补充。过时仍不能达到要求者,不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4、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其论文形式审查、交叉评阅和答辩一律回校进行。
二、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表现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写出评阅意见,并按等级给出成绩。
三、交叉评阅
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由学院指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进行交叉评阅,必要时也可聘请校外相关专业人员为交叉评阅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后,写出评阅意见给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