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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工作,促进学院更好地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与优秀学院评选工作。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开始从事工程设计、科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初步尝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所取得成果的科学表述,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答辩成绩“≥90分”,经学院推荐均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条件
1.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为学生本人完成。
2.课题项目的选择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反映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特点和要求。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从实用性、先进性、经济价值、社会意义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3.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4.重点推荐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体现本科教育特点,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的毕业设计(论文)。
(三)评选方法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由各学院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结合毕业生答辩成绩,填写好推荐表按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从严进行推荐。各学院所推荐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经学校复评后,评选结果由教务处公布。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与优秀学院评选
(一)学院所需提交的材料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2.广西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成绩汇总表;
3.广西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4.广西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与科研结合情况表;
5.广西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被采用、应用及推广情况表;
6.广西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发表情况表;
7.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进行的计划、检查、协调等工作记录。
(二)检查与评选办法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采取分组评审的办法评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秀学院。学校评委在审阅各学院提交相关工作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地检查情况,按评选指标逐项打分,最后按得分高低确定各个分组的优秀学院。
三、其他事宜
获评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和学院,学校将颁发获奖荣誉证书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
凡已批准获得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如被发现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做出撤销对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表彰的决定并予以公布,收回获奖证书。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广西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西大教字〔2001〕13号)和《广西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秀学院(系)评选办法(试行)》(西大教字〔2001〕14号)两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