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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1、教务处负责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协助各学院解决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学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报和存档工作。
2、各学院由分管教学院长(副院长)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3、各学院于第七学期开学后即成立由分管教学院长(副院长)担任主任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由分管教学院长(副院长)担任主任,负责领导和管理执行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于第4周前报教务处备案。
4、各学院于第七学期第4周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3、5、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要结合本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相应的论文撰写要求;安排确定论文指导教师;为学生组织一次关于学术论文写作的专题讲座;分阶段检查工作进程;成立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以及归档工作;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上报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要求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能应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及研究本专业实际问题。
2、选题应有理论探讨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且紧密联系区域社会经济实际,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2、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
3、选题所涉及的知识和技术一般应在学生所学专业领域内,同时避免范围过专过窄。
4、选题难度和工作量应当适度,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5、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由教研室拟订,于第七学期第6周前向学生公布。各学院应在第七学期开学后,将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书面通知相关教研室,各教研室负责人据此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拟订论文参考选题,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审批。论文(设计)参考选题数目应不少于本届毕业生数量的1.2倍,使学生有选择的余地。
6、学生须于第七学期第8周前确定选题,并填写《贵州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评分手册》中的“选题登记表”,呈报指导教师审核批准。各学院应在发布选题后,安排指导教师与学生开展信息交流,便于学生具体了解选题要求和指导教师情况,结合自身兴趣、能力及特点,采取自由选择与教研室指定相结合的方式最后确定论文题目。
7、各学院须于第七学期第10周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名单、所指导的学生名单和相应选题,报教务处备案。
8、学生应在第七学期第14周前完成开题报告,并交指导教师审定备案。开题报告一经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由学生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的院长(副院长)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
三、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安排、审查和确定,必须具有一定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有讲师以上(含讲师)专业技术职称。初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教师,学院应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协助其工作。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
2、指导教师应为学生分析论文(设计)选题,制定写作进程及指导计划,指定必要的参考资料;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并修改审定;
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实践或调研活动,收集整理研究资料;认真批阅学生论文初稿,并提出修改方案;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的撰写,指导学生按规范化要求定稿打印、装订文本;帮助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的准备。
3、全过程指导及中期检查(总指导次数不应少于6次,每次指导时间不少于2课时)。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
3、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总指导次数不应少于6次,每次指导时间不少于2课时,每次均应认真填写《贵州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评分手册》中的“写作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应随时了解学生论文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认真考察学生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以此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结束时评定成绩的参考依据。
4、指导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贵州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评分手册》中的“指导教师评语”,待学生答辩结束完成答辩修改意见后,公正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
四、学生
(一)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教学计划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二)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学生应将文本按封面、目录、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规范顺序装订成册,按时提交指导教师。
(三)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他人成果。(北京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五、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修改工作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14—15教学周进行。
2、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可视本学院的情况设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小组不得少于三人。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任或答辩小组组长。
3、指导教师将审阅合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在答辩前一周提交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指导参加答辩学生准备发言提纲。
4、答辩小组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论文,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和论文的修改意见。学生答辩结束后,要求学生在两周内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论文返还指导教师复核后。答辩小组方能给出评审成绩。
5、答辩以公开方式逐个进行。答辩时,先由答辩学生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自己的工作情况,时间约10分钟,然后回答答辩小组提问,时间约10—15分钟。答辩过程由答辩小组安排专人如实记录。
6、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填写《贵州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评分手册》中的“答辩记录”,为每位答辩学生写出评语,给出修改意见并将论文返还学生在两周内修改完善。答辩小组如对答辩成绩有异议,提交答辩委员会裁定,或组织二次答辩。
六、成绩评定
1、我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确定。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以学生论文的内容和质量、工作量、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创新性、答辩情况、答辩后的修改完善情况等综合评定。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建议成绩(40%)、答辩小组评审成绩(20%)、答辩委员会(小组)答辩成绩(40%)”三部分构成。
3、各学院应于第八学期第16周前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4、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低于70分者),不予毕业。
六、其他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须进行书面总结,并于第八学期第16周前将总结材料交教务处。
2、整理归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资料;按照《贵州财经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及奖励办法》推选本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