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学网为广大网友收集整理了,河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04]14号)精神,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和要求
(一)目的
毕业论文(设计)是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前所撰写的学位论文,表明作者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见解,反映作者具有的科研能力和学识水平。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要达到以下目的:
1、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工作作风,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
2、培养学生良好的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训练与提高学生查阅中、外文献资料,运用各种工具搜集、整理与分析所需的文献资料;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和根据研究课题进行科学实验和工程(工艺)设计的能力;以及在实验研究和各类数据处理能力、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论文撰写能力等诸方面得以训练和提高。
4、使学生受到一次完整的科学研究基本过程训练,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转化和提高。
(二)要求
1、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写作中,要注意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意理论结合实际,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要特别强调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注意提高其科研能力,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学术性,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确定具体研究领域,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
3、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科学性,要求作者的论述系统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贯而不能前后矛盾,实事求是而不能主观臆造。
4、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等。
5、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阅一定量的文献资料,并在论文中反映出来。
二、组织管理
(一)各院(系)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组”,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任组长,院(系)学术委员会委员、院(系)教学委员会委员、各教研室主任和院教学秘书任组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组”负责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文件和精神,结合院(系)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做好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和时间安排。
2、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并向学生介绍相关学科、专业的情况,以及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的研究方向和拟指导学生的人数。
3、负责协调和处理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指导,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4、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协调学生的选题工作。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进展情况。
6、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填报和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
7、组织各教研室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二)各教研室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确定指导教师、审核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
2、统一安排、布置本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落实本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实施工作。
3、组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由本教研室3-4名指导教师组成,另设秘书一名(可由成员兼任);确定名单后于答辩前3天上报院(系)。
4、组织本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答辩,总结本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5、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有关材料的验收并上交院(系)。
(三)各院(系)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督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督小组可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组”兼任,或由院(系)另安排人选担任。质量监督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监督和论文进展情况的检查,协调处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的问题。同时在各教研室的协助下认真完成《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指标体系》(附件2)的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表格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定期检查。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安排、选题等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中期: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展、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督促学生与指导教师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后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检查学生课题完成情况,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2、不定期抽查。学生做论文期间,院(系)质量监督小组应组织不定期抽查。主要抽查论文进展情况,旨在促进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3、对定期检查或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学生态度极不认真、长期缺勤或怠工等),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作为论文综合评定的一个主要依据。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课题和指导教师,同时也要接受老师的选择;在不能满足意愿时,要服从院(系)的调整和安排。
2、按照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各项工作。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学生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着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
3、学生在调研或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校、院(系)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生一般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病假要有医院证明,事假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遵守有关单位的作息时间。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 1/3 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5、学生必须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格遵循科学研究规律,遵守科研道德,不得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的成果,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等,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论处,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
6、学生应按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撰写论文,交由指导教师评阅,在取得资格后参加论文答辩。
7、以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内容为基础撰写的论文被学术刊物正式录用,若学生是第一或第二作者,原则上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获得本专业优秀论文(设计)。
8、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事先写出书面的答辩提纲,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成果、结论,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手段,所采用的资料文献及对论文的自我评价。
9、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验记录及其它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
1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缺勤超过 1/3 的学生必须重修。
四、过程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般要经过选题、收集资料、开题报告、进行科学实验、编写论文提纲、撰写初稿、修改、定稿等几个阶段,要求指导教师与学生经常进行交流,逐层次地对学生进行论文写作的基础性训练,使学生掌握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培养其学术研究的素养,进行创新能力的训练。
(一) 选题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体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有利于学生得到全面的训练,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论文类型不能过于单一,应用型、调查研究型、理论探讨型的题目均应占一定的比例,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以促进学、研、产的有机结合,增加课题的应用价值。
3、鼓励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学生知识面,实现学科间相互渗透,可以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跨专业 (学科) 进行选题。提倡不同专业领域、不同学科教师互相合作,共同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对于学生提出的富有创新和实际意义的自拟课题,经组织专家论证后,可以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4、选题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当,内容既要结合实际有一定的探索性,又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工作量不宜过大,应以中、小型课题为主,以保证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所选择课题的任务,对于结合生产和科研实际的较为复杂的课题,要求能够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5、各院(系)要对学生论文选题做动员、介绍,根据学生的情况和教师的指导力量合理安排课题。院(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要及时向学生公布课题题目,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兴趣,申报选择意向。
6、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坚持一人一题。指导教师不仅要使学生了解整个课题的情况,更要使每个学生明确需独立完成的任务和应撰写的论文。
7、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采取学生、教师双向选择与院(系)分配相结合的办法,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二)资料收集与任务书填写
占有丰富的资料是写出高质量论文的基础,这就要求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之前广泛收集与论文有关的资料,了解学术界对自己要研究问题的研究程度,避免低水平重复基础性工作,避免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指导教师在学生收集资料和科学实验的过程中应对学生多加指导,使学生掌握各种收集资料和科学实验的方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参考书目和实验条件。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小组)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认真查阅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进行必要的调研和分析后填写。
(三)进行科学实验
在指导教师的安排、指导下,学生严格按照开题报告中提交的方案进行科学实验。即在实验过程中,应按照开题报告中提交的研究内容、研究材料和方法等进行。实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以取得教师的指导。如遇到不可预测的因素需要小范围调整实验项目,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院(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组”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整。
实验过程、结果应有详细的记录,院(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组”将不定期抽查实验记录。实验记录将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查重要材料之一。
(四)编写提纲
各院(系)要根据自己专业的特点制定关于提纲和论文撰写的时间安排和各环节的要求,教师要规定时间与学生见面,对其写作进行指导。学生如不按照学校的要求而提交论文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不能获得相应学分。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反复修改,不得一次定稿。
五、答辩及成绩评定
(一)答辩的组织与管理
各教研室组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小组由3-5名成员组成,由指定的组长全面负责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由答辩小组对各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进行审定来确定最终成绩。凡未经答辩的论文都不得给予成绩。
(二)答辩资格
在答辩前 3 天,指导教师应将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交答辩小组审阅,答辩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1、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论文者;
2、弄虚作假,虚构编造实验数据者;
3、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且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
4、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
5、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者;
6、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时间少于规定时间三分之二者;
7、论文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8、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但未经指导教师同意者;
9、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不符合规范要求者;
10、论文内容与其他同学雷同者。
属于情况 1,2 者以作弊论处,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属于情况 1-3 者必须重修;属于情况 4-6 者必须继续论文工作,如果有明显改进,可申请参加下一年级答辩,但最高成绩不得超过79分;属于其它情况者,学生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完成论文再行审核,或继续论文工作,参加下一年级答辩。
(三)答辩程序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会由各教研室组织,所属教研室学生参加。学生必须在答辩的前三天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及有关材料。答辩前,答辩小组成员要仔细阅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情况、答辩情况和导师给出的评语初步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交指导组审核。
每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应向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
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回答问题控制在5分钟以内。如条件许可答辩应尽量采用多媒体手段。答辩委员会在答辩时,除了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有关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答辩情况要有专人如实记录,然后由答辩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综合考核学生的成绩,共同商定答辩的分数并填写对论文的评语。答辩未获通过的学生可参加下一年级答辩。
一般情况下,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四)成绩评定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应对其进行认真评阅和审查,参照《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写出评语并初步确定学生的成绩。
一般情况下优秀(90分及以上)占学生总数的25%(不含因有论文被录用而自动获得评优答辩资格的学生),良好(80-89分)占50%,中等(70-79)、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共占25%。对于论文整体质量特别高的班级,院(系)教学委员会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适当提高优秀比例。
六、其他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教研室指导教师应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收齐并交院(系)保存,由教务员依据规定归档。
2、各院(系)从每个专业中推荐出3-4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审核表》,并将推荐学生名单、论文以及有关资料报送教务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将编制成册,论文及其附件材料由教务处送学校档案室保存。
3、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学生要向院(系)上交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稿(论文格式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试行)》),由各院(系)汇总后统一刻制成光盘交教务处。
4、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公开发表。建议指导教师及时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整理成可发表论文,此文可作为院(系)本科教学成果的重要内容。
5、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院(系)应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提纲进行书面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6、学生毕业时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书,不发毕业证书,毕业后一年内回校补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者方可换发毕业证书。
七、本规定中有关毕业论文(设计)未提及的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试行)》(校教字[2004]253号),相关规定与此文相抵触的一律废止。
八、附则
1、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试行。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