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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以下统称“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规定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校教字[2011] 15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环节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指导思想
(一)毕业论文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科学研究课题,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
(二)毕业论文具有学术论文性质,应能表明作者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或提出的新见解,是作者的科研能力与学识水平的标志。毕业论文具有学术论文所具有的一般属性,应按照学术论文的格式写作。
(三)毕业论文选题过程中,注意与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相结合,注意理论结合实际,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要特别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注意提高其科研能力,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
二、选题、开题与撰写
(一)毕业论文选题
1.毕业论文的选题应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结合科研与生产实践,体现学科及指导教师研究工作的优势和特色,使学生能更多地接触生产实际和学科研究前沿。
2.选题要有先进性、新颖性和时代特点,要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要有利于学生得到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选题的份量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
4.对学生选择论文题目要做动员、介绍,根据学生的情况和教师的指导能力合理安排课题,一般不能选做本专业范围以外的课题。
5.毕业论文题目一般采取指导教师命题、学生自选的方式,全部题目均需经学院统一审定。
6.毕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必须于第四(医学第五)学年第一学期1-2周确定,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向学生公布。学生须在第3-4周选择并确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联系在校外实习单位或合作单位完成毕业论文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选题情况,同时需联系本校相关专业教师协助指导完成论文。各学院应于第四(医学第五)学年第一学期5-6周将《兰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7.学生在选定题目后,一般不得变更。若有充分理由申请变更题目的,需个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毕业论文开题
1.开题报告主要是对毕业论文研究的目的及意义、文献综述、基本思路、研究方法、工作进度等进行论证,是提高毕业论文选题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学生在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毕业论文工作。
2.在校外实习单位或合作单位完成毕业论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校外实习单位或合作单位及指导教师审定的开题报告,并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继续进行毕业论文工作。
3.各学院于第四(医学第五)学年第一学期10-12周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并将《兰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3)统一装订,归入教学档案。
4.毕业学年第一学期末,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开题报告工作进行例行检查。
(三)毕业论文撰写
1.论文撰写要求学生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所选定的某个理论或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初步掌握选择科研题目、调查研究、查阅文献资料、确定实验方法、采集和处理数据、撰写论文等方面的方法和技能。
2.学生必须在阅读、调查、实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将研究成果写成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的毕业论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6000字。
3.毕业论文应当用规范汉字进行撰写,除古汉语研究中涉及的古文字和参考文献中引用的外文文献之外,均采用简体中文撰写。撰写格式必须符合《兰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试行)》要求,按统一格式打印,装订成册。
三、毕业论文指导
(一)指导教师遴选
1.论文指导教师为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应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如确有困难,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选择具有指导能力的其他教师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2.每位教师每学年指导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4名;具有特殊情况的单位经教务处审批,指导教师可适当扩大指导人数。
(二)指导教师职责
1.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讲清课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介绍与选题有关的科研动态及参考文献和书目,指导学生系统查阅中、外文参考资料,帮助学生掌握文献检索的程序和方法,要求学生做好文献索引目录,撰写文献综述;审阅学生的社会调查和实验设计方案,指导学生拟定写作提纲。
2.指导教师应在撰写论文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对学生进行启发与指导,启迪学生深入思考,引导学生观察新事物,发现新问题,认真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刻苦钻研、踏实严谨的优良作风。
3.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要进行个别指导,要深入实习、实验现场,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要适时地抽查实验记录或工作笔记,及时调整与完善研究计划,以确保论文质量。
4.论文初稿写出后,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一起,充分讨论实验结果或论点,指导论文的修改定稿和总结工作。
5.指导教师对学生撰写完毕的毕业论文应仔细审阅,认真写出评语初稿,做出恰当评价,提出优点和不足,给出成绩评定意见。
6.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指导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并进行审查。
四、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一)论文评阅
1.学生按时完成论文,撰写完稿后,应将论文及所有相关资料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及时提交指导教师评阅。
2.指导教师应在认真评阅学生毕业论文的基础上,全面考核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对学生的毕业论文任务完成情况、知识应用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创新精神、外语水平、文本质量和工作态度等做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写出评语及初步评分意见,给出建议成绩。
3.指导教师对论文的评价意见应客观准确,应注意所撰写评语与给出的建议成绩相一致。
(二)论文答辩
1.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组织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制定答辩方案、确定答辩范围等。
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部或部分学生毕业论文进行公开答辩,可分专业或班级组织。
3.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成员一般由3-5名指导教师或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学生的报告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
4.论文答辩会须进行公告,公开进行,应要求同级同专业毕业生参加。同时,答辩小组应对答辩情况,答辩过程做好记录。
5.答辩小组应根据毕业论文完成情况、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学生答辩情况,经答辩小组集体评议,最终确定论文成绩。
(三)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具体评价标准为:
优秀:出色地完成毕业论文所规定的任务,获得正确的结论或成果,论述清晰,有一定的创造性或言之有据的新见解,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论文达到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水平。
良好: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所规定的任务,获得正确的结论或成果,论述清晰。
中等:完成毕业论文所规定的任务,取得一些成果。
及格:基本完成所规定的任务,在非主要方面存在某些缺陷或不足。
不及格:未能完成毕业论文所规定的任务,论文有比较大的缺陷或错误。
2.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应从论文立题的意义,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的情况,外文文献阅读与应用情况,毕业论文的专业水平,论文撰写能力,答辩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及在整个毕业论文环节的工作态度等方面综合考核。
3.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公平、公正,按标准评定,不能按比例确定。
4.毕业论文成绩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统一汇总后公布。
五、组织管理
(一)进度安排
1.毕业论文工作在毕业学年一、二学期进行。第一学期进行毕业论文的规范性教育、选题和开题工作;第二学期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
2.学生进行研究与撰写毕业论文的时间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时间为毕业学年第二学期第12-13周;各学院于毕业学年第二学期第14周将《兰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附件4)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各学院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进度情况,采取集中安排或与该学期课程并行安排的方式。
(二)组织安排
1.毕业论文工作由教务处总负责,各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具体负责。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计划、时间安排、题目遴选审核、指导教师配备、选题登记上报等工作;定期检查毕业论文开题、中期、撰写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全学院范围内的毕业论文答辩;做好毕业论文成绩的填报和毕业论文的归档工作。
3.学生在进行研究与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各学院要为其提供较好的调查研究、查阅资料和进行实验的条件。同时,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三)总结存档
1.每届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做好总结,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分析、主要特点、主要措施、教学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等几个方面。
2.学生本科毕业论文归入学院教学档案,由学院集中保存管理。
3.优秀毕业论文须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学校图书馆保存,纳入本科毕业论文文献库管理,同时将完整的纸质版论文统一由学院交档案馆存档。
4.学院要积极向相关学术期刊推荐发表优秀毕业论文或相关内容成果。
六、质量监控
(一)毕业论文的《诚信责任书》
1.学院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的学风教育,使学生理解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和意义,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论文对自身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深远的影响。要在全校学生中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2.学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呈交毕业论文时,学生须发布诚信声明,签订《诚信责任书》并签名,作为毕业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毕业论文检查
1.毕业论文检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2.检查采取系统全面检测和专家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抽查比例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确定。
3.专家组通过抽查,全面检查各学院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组织和完成情况,对毕业论文质量从规范性、科学性、创新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质量分析结果作为当年对各学院教学工作评估的依据之一。
4.对毕业论文中存在作假行为或严重抄袭、剽窃现象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七、其他
(一)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围绕选题、指导、撰写、评阅、答辩等环节的规范要求和标准,制定相应的细则,不断完善毕业论文工作规范,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制度。
(二)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