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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切实把研究生教育工作重点转移到提高培养质量上来,培养和激励在学博士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南京大学博士生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并制订本办法。
一、原则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本着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评选出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其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本学科有创新、突破。
二、指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所得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明显创新;或在交叉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突破;或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应用价值。
2、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专著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刊物或出版社发表、出版,得到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获得较高等级的奖励。
3、遵循各学科的学术规范,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具体指标见附件。
三、程序
1、南京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年评选一次,每次20-30篇。
2、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名额每个一级学科一般不超过当年博士毕业生总数的15%。
3、评选程序:
(1)博士生个人申报。
(2)导师推荐。
(3)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结合每次博士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选原则及指标,组织公开评定,确定推荐人选,于每年的6月份、12月份上报研究生院。
(4)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院系推荐候选人逐一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入选顺序,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专家评议结果的基础上,逐篇审定,经投票表决,产生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
(6) 为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维护科学道德,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自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论文异议期。异议期限结束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指定的专门小组调查、处理有关争议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终审,公布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正式名单。如果发现入选论文有剽窃、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 为,一经查实,学校将随时取消其资格,并作相应的处理。
四、表彰
在研究生毕业典礼上,学校将表彰、奖励入选我校优秀博士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并作为我校参加江苏省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