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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切实做好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修订本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一)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训练,提高学生理论分析能力、科学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能力、使用计算机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文献资料查阅等基本技能。
(二)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开拓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
(三)帮助学生形成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治学作风。对文科专业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
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文理科以科研论文为主,工科以工程设计为主。各学院可针对自身学科特点在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中具体规定各专业可采用的论文形式, 例如调查报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报告、艺术作品等。
三、时间安排
(一)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撰写时间不得低于八周(不含前期准备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延长论文写作时间。
(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南京师范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四、工作步骤
(一)分配指导教师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一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不得超过8篇。指导教师要保证指导、检查和答疑的时间,保证指导质量。
(二)选题
1. 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前提。毕业设计的选题须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力求与生产实践、科学研究和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
2. 选题原则上要做到“每生一题”。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申报、确认论文题目,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结果经学院认定,报教务处备案。题目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必须改变选题的,需经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 鼓励学生成立团队,共同参与完成大课题、大项目,但要明确每个学生独立承担的任务,在内容、要求上务必有所区别;鼓励课题的选题与教师的科研任务相结合,本科生课题可以是教师科研项目或研究生课题的一部分。个人选题应以中、小型为主,难度要适当,能够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完成全部内容,或者能有阶段性的成果。
4. 鼓励学生在低年级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基础的研究训练,在做毕业设计(论文)时与之结合,进一步扩大研究范围、完善研究内容,实现学习研究过程的连贯性。
5. 申请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同学必须在开题前向所在学院和教务处申请,获得批准后可以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
(三)开题
学生在选定课题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上网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1. 参考资料的阅读。文科类学生的阅读参考文献不低于20篇;理工科、艺术、体育类学生的阅读参考文献不得低于15篇(不含标准、设计手册)。
2. 翻译一篇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相近的外文资料。译文字数上,理工科、艺术体育类学生不低于1500字,文科类学生不低于3000字。
3. 完成对所研究项目的文献综述报告,不低于1000字。
4. 上网填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核、学院批准通过后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研究与撰写阶段。
(四)研究与撰写
1.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立论、观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知识与技能,分析并解决问题;依据课题任务进行资料调研、收集、加工与整理,正确使用工具书,掌握实验与测试的基本方法。
2. 毕业设计(论文)字数要求:文科类论文正文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理科及艺术类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工科类及外语专业应不少于3000字(词)。
3. 论文摘要应以简练的文字概括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中文摘要300字左右,英文摘要250个词左右,关键词3—5个。
4.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上网填写论文周记、论文草稿、论文定稿,指导教师跟踪指导、网上回复,在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五)评审与答辩
1.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认真审阅,填写导师评语和成绩。
2. 各学院成立以主管教学的领导为负责人的答辩委员会,根据专业和学科特点以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情况,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学院须在学生答辩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和地点报教务处以备随机检查。
3. 答辩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有较高的学科研究水平。组长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组员一般3—5人,指导教师不担任组长。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应做好相关记录。
4. 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办法,给出每个学生的答辩成绩。
5. 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参加答辩。在校外生产、科研等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原则上也要回学院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六)成绩评定
1.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30%、同行专家评定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40%。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折合标准为: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中等;60分至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 从严控制优秀等级论文的数量,每个专业优秀等级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10%左右,最多不超过15%。
3. 答辩不合格的情况:需修改论文者,2周后可再次申请答辩;需更改论文题目者,6周后可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在下一年级同专业重做。
(七)评选优秀
1. 为了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将开展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工作,该工作的管理另行规定。
2. 百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般不超过该专业论文总数的10%。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前,学院要从优秀等级设计(论文)中按比例遴选论文参加学校组织的百篇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3. 先进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和学校历次检查结果,组织年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先进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4. 后期评估: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进行评估,自检自评,将评估报告于每年九月交至教务处。
五、存档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是工作发展过程的历史记录。各学院必须认真做好归档工作,督促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终稿上传至毕业论文系统,并收集学生毕业论文电子版刻录成光盘进行保存。
(一)完整的毕业论文形式上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
(二)毕业设计(论文)存档内容包括封面、评阅意见表、成绩评定表、答辩记录表、完整的毕业论文。
(三)毕业设计(论文)作为长久保存的档案材料,应勤于保管、重在利用。各学院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毕业论文,建立完善查询借阅手续。
六、成果处理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二)学校教务处每年评选汇编《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集》。
七、其他
为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更加规范完整,各学院应参照本管理规定,结合不同学科专业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订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经教务处审批后公布、实施。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须涵盖以下内容:
(一)人员职责:包括组织领导的安排、学院的工作职责、指导教师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流程: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和实施细则。
(三)学生守则:包括论文形式的规定、开题的准备要求、参考文献的要求、撰写字数的要求、答辩报告的要求等。
(四)评分标准和答辩要求:包括论文评分细则、学生答辩要求、答辩委员会(小组)的职责。
(五)评优推荐:包括优秀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标准。
(六)归档管理的细则。
八、附则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3年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