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将诗歌排除在外纯属正常现象
昨天是2009年全国高考首日,语文考试已经截然结束。就今年各地高考作文的题目,前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其博客中撰文发言认为,命题者的角度应该更新些,与现实斑斓多彩的生活、日新月异的变化应该再接近些。同时,他对很多地方的高考作文仍然把诗歌排除在外感到很遗憾。(《新京报》6月8日)
王旭明的意思实际是指责今年的高考作文脱离现实,命题者闭门造车。对此,笔者表示赞同。但他同时对很多地方的高考作文仍然把诗歌排除在外感到很遗憾,笔者则不敢苟同,甚至认为这再正常不过。
首先是诗歌在参考答案上很难提供一个客观的评判标准。没有客观评判标准,阅卷老师在阅卷时必然感到无所适从。
其次,“诗无达诂。”就拿现代著名诗人卞之琳写于1935年的小诗《断章》来说,不妨照录如下: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有的人说就是一首简单的爱情诗,有的人则认为其中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即便至今,对卞之琳这首小诗的主旨仍争论不休。如果高考作文允许用诗歌表达,同时又赶巧出现像《断章》这样容易引起歧义的理解的诗歌,于阅卷老师,肯定在给分的高低上存在较大的分歧,于考生,势必显得不公。
其三、如果有考生模仿赵丽华的“梨花体”作文,怎么办?会不会有阅卷老师认为这哪里是诗歌,简直就是大白话,甚至是对诗歌的糟蹋?
最后,也是关键的一点,参加阅卷的基本上都是老师,而老师中真正懂得诗歌艺术的有几?
当然,让诗歌入作文也不是没有办法,比如在阅卷时根据选择诗歌作文的考生比例,适当地安排一些懂得诗歌艺术的诗人、诗评家加入。问题是这样的办法各地会采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