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家对报考指南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福建省党校系统教师专业副教授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要求 ”一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其中第1、2项为必备项:
1.能胜任且讲授过1个以上主体班次专题;年平均完成教学工作量8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60课时以上),或教学工作总量达到40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300课时以上);
2.(1)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教师(除基础课教师外)应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须在二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3篇以上,或在一类学术刊物发表1篇以上且在二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1篇以上;或在一类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4篇,其中须在二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2篇以上,并正式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或译著、参编统编教材15万字以上;外语、数学、体育、计算机等基础课教师应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5篇以上,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符合条件的职称论文,QQ:228523050(微信同号);
(2)设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师(除基础课教师外)应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在二类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论文3篇以上;或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3篇,并正式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或译著、参编统编教材15万字以上;外语、数学、体育、计算机等基础课教师应在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5篇以上,且其中须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3篇以上;
3.主持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市厅级以上党政部门决策咨询课题1项;
4.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2名)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三等奖以上;
5. 教学成果获得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三等奖以上;
6.独立讲授2个以上主体班次专题,授课次数不少于8次且获得优质课次数占全部授课次数的比例大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