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学网为广大网友收集整理了,福建省党校系统教师专业教授(正高级讲师)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要求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其中第1、2项为必备项:
1.能胜任且讲授过2个以上主体班次专题;年平均完成教学工作量8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60课时以上),或教学工作总量达到40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300课时以上);获得2次以上优质课(未达优质课条件者,须具备第3—6中的2项);
2.在二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5篇以上,且其中须在一类学术刊物发表2篇以上;或在一类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二类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一类学术刊物发表1篇以上,且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学术专著,其中社科类20万字以上,自然科学类15万字以上,或译著、参编统编教材撰写25万字以上,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符合条件的职称论文,QQ:228523050(微信同号);
3.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省部级重点项目2项(排名前2名);
4.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教师主持完成的决策咨询成果符合一类C级1项以上,或二类A级1项以上,或二类B级2项以上;设区市和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师主持完成的决策咨询成果符合一类D级2项以上,或二类B级2项以上;
5.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排名前2名)或三等奖,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一等奖;
6.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成果一等奖;
7.独立讲授3个以上主体班次专题,授课次数不少于8次且获得优质课次数占全部授课次数的比例大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