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家对报考指南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讲师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要求 ”一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第十二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具有特色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获得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成果完成人含主持前三名),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或作为核心成员(含主持前3名,下同)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专职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3篇以上( 1篇为近3年内发表),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专职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公开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4篇以上(1篇为近3年内发表),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符合条件的职称论文,QQ:228523050(微信同号)。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讲师职称评审其它条件要求
第十条 教育工作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深入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创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为促进学生职业发展和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2.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累计2年以上,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深入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班级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教育工作业绩突出,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一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2.公共基础课教师系统担任1门课程、专业技能课教师系统担任2门课程教学工作。积极开设选修课程、开发校本课程或开展课外活动。能够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3.在市级以上开设研究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承担行业企业培训任务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得信息化教学大赛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专题讲座或承担行业企业培训任务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指导提高本地区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4.在教学团队的发展中发挥关键性引领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专业技能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
5.获得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或职教名师等称号,或担任省级以上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含专业规范化建设改革、面向区域产业专业改革)、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特色课程和精品课程研发等项目实施的具体负责人。
第十三条 专业实践工作要求
完成到企业实践任务(专业技能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实践2个月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考察、开展调研累计达2周以上。下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2.撰写高水平的企业行业实践报告,或根据行业需求及发展对学校专业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
3.具有较强的行业联系能力和为行业企业培训服务的能力,承担过企业培训任务或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取得一定成果和经济效益。
4.公共基础课教师带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并撰写带队实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