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网学网金融专业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混业经营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提纲:
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概念与比较
(一)分业经营
分业经营,通常指法律规定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分离,或商业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及其他具有投资性质的金融业务相分离的经营体制。
(二)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通常是指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企业以科学的组织方式在货币和资本市场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
我们现在所指的“混业经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征:
1、金融混业经营是有范围界定的。
2、混业的企业内部仍然存在分业。
3、具有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之利弊比较
混业经营具有效率优势,分业经营具有稳定优势。
1、分业经营体制
优点包括:
(1)专业化经营。(2)避免利益冲突。
缺陷在于:
(1)风险集中。 (2)规模效率低。
2、混业经营体制
优势在于:
(1)规模经济。(2)分散风险,调整灵活。(3)金融服务多样化。
弱点在于:
(1)道德风险。(2)管理难度大。(3)风险传递。
3、两种经营体制相比较
二、国际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成因分析
(一)信息技术的进步
(二)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
(三)金融业竞争的日趋激烈
(四)企业并购浪潮的推动
(五)欧元启动带来新一轮的金融业并购
(六)金融自由化程度的加深和金融产品层出不穷
三、我国金融业发展历程及经营现状
(一)我国目前的分业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
1、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金融自由化、金融服务多元化对分业经营带来重大影响
2、世界金融发展格局的变化直接威胁中国的分业经营制度
3、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经营、国际竞争力提高及传统金融企业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变
4、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
5、网络经济不断扩展,使国别概念淡化,具有很强的全球化和超国界性的特点,将会对中国金融经营制度发生强烈的冲击
(二)分业的法律环境中,混业经营开始萌芽
1、混业经营业务的扩展
2、混业经营机构的出现
3、法律为混业经营带来曙光
四、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混业经营的必要性
(二)我国金融业应选择合适的混业模式
五、结语
【摘要】:
本文探讨了在加入WTO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方向。通过对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概念与比较,借鉴世界多国银行业从分业到混业的变革,分析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指出了我国的金融业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金融业
【正文】:
1995年我国颁布《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这三部法律基本确定了我国金融体制分业经营的基本格局。1998年底,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但在当前,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浪潮,特别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情况下,面对美国以及世界多国银行业从分业到混业的变革,我国的金融业应向着那个方向发展?
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概念与比较
(一)分业经营
分业经营通常指法律规定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分离,或商业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及其他具有投资性质的金融业务相分离的经营体制。
美国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是世界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形成的主要标志,该法所规定的分业经营原则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根据这个著名的法案,商业银行禁止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公众的储蓄,甚至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间建立交叉董事关系也是禁止的。
(二)混业经营
目前,金融界关于“混业经营”的确切概念界定尚未定论,但关于混业经营的框架性概念似乎已成共识。混业经营通常是指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企业以科学的组织方式在货币和资本市场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
我们现在所指的“混业经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征:
1、金融混业经营是有范围界定的。主要指以货币经营或服务形式在金融领域的经营,而非金融与实业贸易领域的混业经营,以区别于我国1996年前银行参与实业贸易等领域的综合经营。
2、混业的企业内部仍然存在分业。在同一金融企业内部,各主要类别的金融业务如“基金管理”、“基金托管”、“代客理财”、“投资银行”等业务是由独立部门或子公司分别经营,设立严格的“防火墙”以防范金融风险和操纵市场。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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