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加快政府规制改革
目前我国政府规制首先是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支持,同时缺乏独立的政府规制机构,被规制的产业1般都由国有企业垄断经营,而政府规制部门又与这些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很难实现规范化管制。落后、保守的产业管制政策必然限制产业融合过程的扩散与传播。在传统行政势力较强的中国,更应采取积极的和开放的产业管制政策,直接与国际接轨。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快建立起必要的规制机构,通过立法明确其权责利,并及时调整现有的产业规制政策和制度,根据产业之间相互融合的特点和需要,出台1些新的能够促进不同产业在融合渗透中工同发展的规制政策和制度。
4.4 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
产业融合是由高新技术所引起的,那么要促进产业融合的发展,就必须培养大批精通新技术、精通新经济的专门人才。例如在产业融合过程中,小企业通常进行重新定位,即把标准化数字平台(如像互联网那样)的应用与软件技术结合起来,致力于发展针对专业用户和居民消费者的服务。这就要求充分利用通过整合电信、传媒和IT所产生的技术融合,以生产和提供创新性服务,显然,就会10分需要这方面的创造型和复合型人才。因此,为适应新市场,人们必须拥有适当的复合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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