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网学网理学论文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 城市建筑的经济寿命与规划留白 “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经济寿命,是指某一建筑从施工完成开始使用到因各种原因最终报废时的寿命;建筑技术寿,是指某一建筑在特定技术和使用条件下的最大耐久年限。简言之,经济寿命是指建筑的实际使用年限,而技术寿命是指建筑在理想状态下可使用最高年限。现实生活中,建筑的经济寿命往往远短于其技术寿命。
根据我国建设部的调查显示,我国城市建筑目前的平均经济寿命大约为30年。而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1987)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确定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为50-100年。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城市建筑的经济寿命还不到技术寿命的三分之一,而发达国家甚至有些发展中国家的建筑经济寿命都长于我国。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国内各城市普遍呈现出一片“大工地”现象。同时,由于我国城市规划起步晚,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因此而出现的“规划赶不上变化”的现象屡见不鲜,使城市陷入规划—建筑—规划变—建筑变这一恶性循环中,从而导致城市建筑的建设—改造—拆除—建设的不断重复。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城市建筑的经济寿命过短是不可避免的。
我国城市建筑经济寿命过短,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因城市规划的改变而改变了城市土地的性质和用途,从而导致项目土地价值改变。诸多原因概括起来可归结为“城市规划赶不上城市变化”。
城市规划混乱是导致城市建筑经济寿命过短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我国正处在城市规划探索发展的前期阶段,规划滞后、混乱,与城市未来发展步伐不协调,质量再过硬的建筑也难逃“夭折”的厄运。而城市规划混乱的造成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人为因素。政府主管部门本应立足现实,统筹兼顾历史和未来之需,科学制定城市的总体规划,并严格执行已批准的规划。但事实上,由于地方政府城市发展理念的偏颇,致使很多地方的城市规划都呈现出较强的随意性。一些地方领导盲目追求政绩,追求短期利益和城市表面形象,只求在任期内能完成几个“像样”的“面子工程”以及由此带来的GDP的蹿升,而不讲城市的综合效益。同时,在规划建设一些大型建筑时,缺乏专业的论证,全凭少数决策者“拍脑袋”,待下届领导上任,看着不顺眼就一声令下拆除。如此的说建就建、想拆就拆,使城市建设陷入反复拆建的恶性循环之中。究其根源,一言以蔽之,城市规划没有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