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也从无到又、再到有一定规模,获得了全社会不同全体的普遍关注,也取得了不少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起步较晚的我国高校评估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和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迫切解决得问题。相比较而言,美国和荷兰的评估历史比我国长,已经形成了鲜明的特色,通过探析这两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特色,相信可以对我国的高校评估产生一些启示。
【关键词】高等教育 评估 认证
1 美国高等教育评估特点
1.1 认证机构
美国高等教育认证有两种基本类型: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前者是由取得认证资格的地区性与全国性认证机构进行,其服务对象涉及全国大多数高校。专业认证针对教育机构开设的专门职业性专业教育进行评估。
美国的院校认证工作主要由地区性认证机构和全国性的认证机构负责。地区性认证:全美共有50各州,按地理位置划分为新英格兰、中部、中北部、南部、西部、西北部6个地区,分设6个地区院校协会及其下属的8个认证委员会,委员会按照一定标准,对各地区申请认证的高等院校进行评审,只要达到了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最低下线,即通过认证。全国性的认证机构共有11所。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负责对全国职业和专门职业院校实施认证的机构;另一类是负责对全国信仰性院校进行认证的机构。
美国除了地区性和全国性认证机构负责院校的办学质量的评估外,还有一些全国性的专业认证委员会,任务是对全国高等院校的学科、专业教育予以认证。美国的专业认证覆盖高等教育中的各个层次,包括副学士、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层次。只要某所高等院校的某一专业达到最低的专业标准,则相应的专业认证委员会就认可其资格。
1.2 评估内容
美国院校认证关注各专业质量、院校的管理效能、学生服务、财政与物理资源、行政管理优势等。通常,专业认证关注教学计划是否符合本专业特点;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教学设施是否达标;师资队伍是否适合;学生生源情况;学校是否重视或支持该专业建设;行政管理情况等。在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中,这两种认证类型互为补充。
1.3评估程序
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的周期各不相同。院校认证的有效期为10年,专业认证的有效期为5-7年。美国高等教育认证的程序大致相同。第一,提出申请;第二,自我评估,根据认证标准,院校进行自我评估;第三,同行专家评估,通常同行专家是由教师和大学管理者组成。第四,现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交由认证委员会进行审议。第五,认证委员会对所上报的材料进行审议,并判定院校是否通过认证。第六,监控,即认证机构定期对所认证过的院校进行再评估,以确认认证标准是否得以遵守。
1.4 评估结果应用
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具有较高的开放性和透明性,认证的过程和结果都向社会公开,因此能很好的接受社会的监督,有利于社会了解院校和专业的质量。美国高等教育认证的结果与获得政府资助密切相关,这样能充分调动被评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高等院校提高自己的办学质量。
2 荷兰高等教育评估
2.1 评估主体
荷兰高等教育评估分为校内和校外评估,校内评估主体就是高等教育机构本身。校外评估机构有由荷兰13所大学组成的荷兰大学协会、高等教育视导团、荷兰和佛兰德斯认证机构。荷兰大学协会主要是对学校的教学进行评估;高等教育视导团(HO)是隶属于教育、文化和科学部的官方机构。对大学协会和高等职业教育学院联合会的校外评估工作及高等学校的整改工作进行再评估,即“元评估”,以保证评估努力地实施与采纳;荷兰和佛兰德斯认证机构(NVAO)是国家级的评估机构,试图对高等教育中现有的和新设立的学位课程进行监控,使所有课程都达到规定的质量。
2.2 评估程序
(1)高等教育机构向评估机构递交评估申请;(2)高等教育机构自评,并将自评报告送交评估机构。自评的目的不仅是为同行专家的现场评估做准备,更是为了激起高等学校内部评估的管理体制(3)评估小组对申请评估的机构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实际情况,提交评估报告;(4)接受评估的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开展整改工作。
2.3 评估内容
荷兰教育评估主要包括教学质量、课程设置、学位、学生的成功率、学生对就业市场的适应性等。科研评估主要包括质量(国际声誉和创新潜力)、产出能力(科研产出)、适当性(科学影响和社会经济影响)、有效性和可行性(灵活性、管理水平、领导能力)。评估委员会制定了5个评价等级:优秀、很好、良好、满意和不满意。
2.4 评估结果应用
评估结果形成报告,向社会公布。评估的结果不排序,也不与教育行政拨款挂钩。荷兰高等教育进行评估最重要的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学质量的透明度,提高高等教育体系自我管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