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汽车行动”是以高新技术的开发、集成、产业化和推广应用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多数职能部门,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既要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又要考虑我国资源、环境、科技、工业以及经济等诸多方面的现实情况,工作难度非常大。在过去的近两年的工作中,克服了许多困难,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1、关键技术的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为了解决清洁汽车推广应用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科技部在“九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中安排5000万元,设立了“清洁汽车行动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并于1999年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全面启动了全部项目工作。
攻关项目分成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和地方项目两大类,包括了燃油汽车清洁化、燃油品质改进、燃气汽车及其相关基础设施、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清洁汽车推广应用、环境综合评价等方面的科研与产业化工作。项目工作的重点集中在燃气汽车及其相关领域。在燃气汽车产品方面,以汽车行业骨干企业为龙头,建立了一汽、二汽、上汽等五个清洁汽车生产基地,以对城市环境污染有重要影响的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的主要车型为突破口,开展燃气汽车、发动机的研制开发和产业化工作,鼓励采用先进的电子控制技术,要求其排放指标达到欧洲Ⅱ号排放法规的要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放在加气站建设中急需的、依赖进口且价格昂贵的关键设备-天然气压缩机及气源处理设备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要求达到或接近国外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能够替代进口,保证清洁汽车行动的顺利实施;在气源气质方面,开展了LPG组份特别是烯烃对发动机及专用装置可靠性的研究工作,为制订适合我国国情的气质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在燃气汽车专用装置检测评价方面,资助检测技术的研究、建设并确定了两个检测、评价中心。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五个清洁汽车生产基地均开发和研制了居于第二代技术水平的燃气汽车,具备了产品生产能力,有的车型已上汽车行业目录;检测评价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可以依据有关国际、国内标准,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检测试验工作;加气站成套设备已完成样机的生产,明年将投入小批量试制。此外LPG气质研究均取得阶段性成果,各种燃气汽车发动机的研制和开发、电动汽车概念车的开发、催化器评价能力建设、燃油汽车清洁化、油品改进、政策法规研究、环境效益评价等项目进展也非常迅速。
2、清洁汽车试点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
试点示范城市是“清洁汽车行动”的载体,同时也是解决汽车排放污染要求比较迫切的地域,其工作重点是燃气汽车的示范运营和气源供应、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在过去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在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通过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12个试点示范城市中绝大多数在燃气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加气站建设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据不完全统计,燃气汽车的保有量从1999年初的1万辆发展到目前的8万余辆,加气站从40余座发展到228座。燃气汽车保有量、加气站数量增长很快,其中以北京和上海发展最快,目前北京和上海燃气汽车保有量分别为21873辆和22686辆,加气站数量分别为65座和62座。
从技术水平来讲,起初的两用燃料(或双燃料)汽车,均采用第一代技术,其排放控制水平相对较低,尽管对汽车排放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无法达到欧洲Ⅰ号排放法规即GB14761-1999的要求。而随着我国排放法规的加严和燃气汽车相关技术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此间发展的燃气汽车中,已有相当数量的单一燃料汽车和第二代燃气控制技术与汽油电喷技术相结合的两用燃料汽车。先进技术的应用使这些车辆和发动机的排放达到了欧洲Ⅰ号乃至欧洲Ⅱ号排放法规的要求,与原来相比有了质的飞跃。更可喜的是,几乎所有的汽车骨干企业,都对开发燃气汽车新产品给予了高度重视,各地新增的燃气汽车中,直接由汽车厂出厂的新车数量迅速增加,夏利、捷达、富康、桑塔纳、重庆长安等轿车,京华、牡丹、福来西宝等客车均具有了燃气汽车车型。一些汽车公司比如通用-金杯等,也在新车型开发中就考虑了燃用燃气的技术方案。燃气汽车的发展正逐渐从单纯的改装,走向整车厂直接生产或在整车厂监督指导下的新车改装的道路。加气站建设方面主要表现在油气合建站与防火距离相对于传统标准的突破、各种型式加气站(如撬装站)技术的应用等。此外由于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加上对燃气汽车发展形势的普遍看好,社会各界对加气站投入的积极性很高,原先曾困扰各地的建站资金短缺问题有所好转。试验示范城市中,发展燃气汽车的瓶颈棗加气站建设问题,有望得到有效的缓解。
12个城市和地区的试点示范工作,积累了许多经验,为燃气汽车在全国范围的推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相关标准制订和检测评价中心建设
燃气汽车的标准制订工作进展迅速,1999年4月制订了燃气汽车及其相关设施的标准体系表。到目前为止,已经发布标准13项,人们所关心的几个急需的标准如:CNG汽车加气口、LPG汽车加气口、CNG减压调节器、LPG蒸发调压器、CNG电磁阀、LPG电磁阀、汽油电磁阀、LPG集成阀、车用压缩天然气、车用液化石油气等今年可完成送审,进行报批;此外,体系中燃气汽车高压管路、公交车、轿车、发动机等20多项汽车行业归口标准的制订工作已经全部落实,加气机、加气枪、压缩机以及气瓶的定期检验和安全评定等多项标准的制订工作也在进行之中,燃气汽车标准短缺的局面,有望近期得到改观。
领导小组通过招标确定的LPG汽车专用装置检测评价中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CNG汽车专用装置检测评价中心-重庆汽车研究所的相关能力建设工作进展迅速,目前已经基本上具备了按照欧洲ECE R67法规和我国现有标准对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试验评价能力,有关试验评价的软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并通过一些委托试验,对评价能力进行了实际验证工作。评价能力的形成与相关标准相结合,将为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筛选和质量监督、保证燃气汽车安全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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