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经济的市场特征
Internet(互联网)以其廉价和实时交互的信息交换特性成为新时代满足人们信息需求的重要媒介。目前,互联网上的服务不仅包括几乎所有可由传统媒介提供的服务,还出现了许多新的类型,如网络游戏、即时通信、信息搜索、主题论坛、网络交友等,这些服务往往具有如下的市场特征:
1.商业服务与公益服务并存
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信息服务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信息服务,且二者大都以免费的形式提供。部分商业网站同时提供收费和免费两种服务,也有极个别进行个性化或专业化服务的网站仅提供收费服务,但其业务量很小或市场份额较低,不构成主流。
2.服务的消费价值往往有强烈的网络效应
同类消费者数目越多,网络服务对每一个消费者带来的价值越大。例如电子邮件,使用者越多,每个使用者与他人进行email联系就越方便,这在经济学上也称为“消费端的规模效应”。
3.服务的固定成本高而边际成本低
网络服务的提供具有较高的固定成本(如软件的开发和使用,服务器的架设,带宽的租用等),但增加一个消费者所带来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因此,互联网信息服务具有所谓的非竞争性,是一种准公共物品。
4.先发优势和后发优势并存
互联网服务市场竞争激烈,既有用户锁定(lock-in)的先发优势,又有低成本模仿的后发优势,消费规模效益递增决定了赢家全得(winner-take-all)的市场法则,垄断和寡头是各个细分市场的常态。
5.与互联网相关的商业环境发展迅速
我国网络用户正处于逐年增长的态势中,与此同时,网络商业环境的发展也十分迅猛,早期因信用卡不普及带来的支付瓶颈、物流体系落后带来的物流瓶颈正在逐渐得到改善。各家主要商业银行均推出网上银行服务,以国内“支付宝”和国外“PayPal”为代表的新兴支付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人的使用,国内物流业特别是快递公司数目的增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网络购物的运输瓶颈。
二、传统模式在互联网经济中的角色
1.支付方式对收费模式的影响
盈利模式是企业创造价值和实现利益汇报的模式。传统企业由于主要从事与人们生活、学习、工作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供给,消费者支付意愿强,现金收费机制完善,因此大多可以采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法与用户进行交易。但支付模式的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上利益交换的实现方式,互联网企业往往需要依靠与传统企业某种形式的合作来解决所创造价值的“变现”问题。
以网络游戏为例。网络游戏的特点是不存在传统产业的完全替代品,能带给用户一种全新的体验,因此拥有大量忠诚度高、支付意愿强的用户群,可采取向用户直接收费的方式进行利益的变现,这与传统企业的盈利模式类似。但网络支付的难题迫使游戏运营商必须在传统的供需纽带之外另外创造一个支付纽带,即与大量分散的网吧、报亭或ISP进行合作,并将游戏点数卡的销售收入与网吧、报亭或ISP进行分成。
2.单纯的广告模式不足以实现互联网企业的盈利
互联网作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日益显示出在信息传播中的巨大作用和潜力。模仿传统媒体对用户免费而对广告商收费的模式也曾是许多互联网企业在创业初期所依赖的唯一模式。
但由于种种原因,迄今为止互联网广告的效果仍无法与传统媒体(如电视)相竞争,广告收入与传统媒体相比也相差悬殊,单纯依赖广告往往不能弥补企业的投入,这是国内外门户网站前几年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即过于依赖广告。事实上,即使在互联网用户数量仍然在快速增长的今天,广告收入占总数如比例较大的互联网公司也大都亏损。
从另一方面看,单纯的广告模式没有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即时互动能力和用户注意力的价值实现潜力,企业为用户创造的价值未能充分转化为企业的商业回报,因此,互联网企业具有通过模式创新实现盈利的可能性。
3.传统企业业务在互联网的延伸
传统企业与网络技术结合有三种方式:其一是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将自己在传统领域中的种种优势延伸到互联网。DELL、波音、通用电器等制造业巨头在这方面走在前列,并获得了很好的效果和业绩;其二是直接与互补的互联网企业进行兼并、例如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的合并。但事实表明,由于网络业与传统产业的市场特征和运营规律不尽相同,合并后企业在资源互补上的利益往往难以弥补因管理冲突而带来的损失,因此随着互联网泡沫的破灭,这种方式也逐渐被市场淘汰;其三就是建立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相互利用对方所持有的资源,达到互利共赢的结果,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互联网用户数量的持续高速增长,这将使传统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方式。
由于互联网服务具有准公共物品、自然垄断、外部性和不对称信息的特性,即使对用户而言非常有价值的服务,多数用户也不原意直接支付费用。单纯的免费肯定不能让企业盈利,而如果取消免费,仅对极少数愿意支付的用户服务,则多数用户的推出将使得服务本身的价值大打折扣,企业也没有盈利的可能。这种两难的处境表明,传统企业在用户市场直接获得货币回报的方式不完全适应互联网服务的特点,因此必须寻找新的利益实现方式。
三、网络公司主要盈利方式
互联网经济的兴起不仅使传统经济时代向电子商务时代发展,而且互联网本身特有的属性也创造了多种盈利方式,不仅丰富了互联网经济的内容,也创造了相当可观的利润。从早期单纯依靠图片与flash广告,到中期对短信、网游等新盈利增长点的发掘,以及近期对web2.0概念的追逐。中国的互联网产业盈利方式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其利润源与利润点愈加丰富多彩。各公司也逐渐在市场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开始重新定位,调整业务,通过信息、娱乐、沟通、交易等多个平台向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
(一)短信
短信让电信运营商大赚其钱,也让不少网站走出了互联网泡沫破灭后的困境,开始实实在在地赚钱。自从2000年11月中国移动正式推出“移动梦网”概念以来,手机短信的发送数量急速增长,2001年用户共发送短信159亿条,2002年此数字翻了5番,达到800亿条,与此同时国内网站短信增值服务收入达到9.2亿元人民币。2003年,网络短信市场更加火爆,与上年相比增长率达到201.1%,因短信服务带来年收入上亿元人民币的网站有5家,年收入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达到15家。
增值短信业务的快速成长对于正处在低迷状态的互联网经济来说犹如一针强心剂,但随着媒体与公众对多家公司在营销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的报道和关注,政府相关部门也开始介入这个新兴的市场,包括新浪在内的数家网站都曾被取消短信SP业务经营牌照,短信业务的损失对这些公司当年业绩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但与此同时,短信业务也让一些新兴网站实力迅速壮大起来,其中最成功的当属TOM网,在该公司2005年财报中,短信收入占到其公司总收入的9成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