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品种”或品名(Brand)一词源于古挪威文Brandr.意思是“烧灼”。人们用这种方法标记家畜,Brand一词至今仍有“烙印”、“火印”的意思,人们仍用这种方法标记马匹。后来这种打烙印的方法被用到手工艺品的标记上。如陶工、石匠等在他们制作的手工艺品上打上或刻上某种际记,以利于顾客识别产品的产地或生产者。这就是最初的商品命名。现代商业社会中的“品牌”是一个名称、术语、标记、符号、图案,或者是这些因素的组合,用来识别产品的制造商和销售商(Kotler and Armstrong,1997)。市场上的商品成千上万,各种商品的功能和用途各有不同。如何使消费者认识商品,了解商品,并形成概念和记忆,从而产生购买欲望,首先要看商品的品名。品名直接影响产品的信誉和市场销售,一个好的品名能极大地促进一种产品的成功。对企业来说,品名是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形象和标志。有名的品牌往往被视为一个国家的某种形象。如美国的“波音”飞机、德国的“奔驰”轿车、日本的“日立”彩电和冰箱等。
给产品命名是营销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开展得比较晚,我们的品牌意识相对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比较淡薄,我们还没有对品牌命名研究引起重现。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市场形势将发生很大的变化,市场意识和名牌意识将得到进一步确立,品名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引起企业或商家的重视。如何给产品取一个有吸引力的好名字?汉语品名的命名具有什么特点?这是中国品牌命名研究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
汉语品名的命名与西方语言品名的命名有重要的不同之处。首先,汉语不同于西方语言;第二,汉文化有别于西方文化。汉语品名的命名受汉语语言规律的制约,反映出汉文化的特点。本文以中国的纺织品品名为资料,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析汉语品名的诸语言学特性,解释品名诸语言学要素的形成机制、内在关系以及这些语言学要素所反映出来的文化特点,阐明品名创建中必须遵循的若干原则和准则,为企业的商品命名提供若干值得重视的建议,为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开拓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二、汉语品名的一般语言学特征
近几年来,我们做了一系列的汉语品名研究。1997年,我们总结了国际上有关商品命名的研究,把众说纷纭的商品命名准则归纳成三大要素:市场要素、法律要素和语言要素。在市场方面,品名应具有促销、广告和说服的功能,要适合于包装,与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相匹配。在法律方面,品名在使用中具有法律的有效性和相对于竞争对手的独一无二性。语言要素包括三部分:语音上,一个好的品名具有易读、悦耳的特性,并具有普遍的可转换性,即放在不同语言社区里,都具有易读性;词形上,一个好的品名必须简短,易记忆;语意上,好的品名应是正面的,积极的、具有时代感(Chan and Huang 1997)。三大要素之间,语言要素最重要,因为市场要素和法律要素都要靠语言去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