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审是对在前两次公审中否认自己一些罪行的郑某进行审理,而郑某也邀请职业选手晋某给自己作证。晋某在今天陈述了自己参加的2次造假过程和价格。
晋某说在2009年12月初在BN上和马某聊天中收到了假赛提案,在2009年12月11日已经确定被淘汰的OSL16强比赛和2009年12月31日MSL8强战第一场中故意输给对手,每次各收300万韩元,一共600万韩元(约合33306RMB)。
而足球选手郑某通过律师表示,自己没有直接参与晋某的假赛,拉晋某下水的是马某主导。
另外,第四次公审从原定的7月14日上午10点,宣布延期,具体日期将日后公布。第四次公审中将对于经纪人朴某,职业选手元谋,足球选手郑某,职业选手马某进行追加审理,并提出每个被告申请的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