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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改善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区推行二次供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创建“阳光放心水”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为民、利民、惠民为宗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整合资源、搭建平台、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二次供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创建“阳光放心水”居民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构建幸福。
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二次供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创建“阳光放心水”居民区,全面提高我区二次供水使用单位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探索实现执法部门监管、责任单位自律、公众舆论监督三方合力的二次供水卫生安全保障机制,使辖区内有管理责任单位的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健全、环境整洁、卫生达标,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工作步骤及内容
在全区开展普遍调查整改的基础上,以筼筜街道为试点,在筼筜辖区内先进行量化分级、公示,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向全区推广。
(一)前期调查整治阶段(2013年1月至2月,范围:全区二次供水单位。)
1、调查摸底。以街道办事处、社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现状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清查辖区二次供水单位的现状,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2、广泛宣传。对辖区二次供水单位及社区居民进行广泛宣传,发放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标准等宣传资料,普及二次供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对从事二次供水管理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其卫生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3、监督整改。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摸底调查的资料,指导二次供水单位完善卫生设施,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对于需要整改的二次供水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督促落实。
(二)试点评级公示阶段(2013年3月至5月,范围:筼筜街道辖内二次供水单位。)
1、总结验收。由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对筼筜街道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对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检查需要整改的二次供水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对二次供水单位的设施、水质检测、管水员体检培训等管理情况予以量化考评,评定量化等级。
2、推行公示。制作公示栏,将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量化等级标识、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水质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管水员证(复印件)、设施洗消记录及监督部门咨询电话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进度为:2013年3月1日前完成第一批15家;2013年6月1日前完成筼筜街道辖内全部二次供水单位的公示。
(三)建章立制推广阶段(2013年6月-2014年6月,范围:全区二次供水单位。)
1、建章立制。进一步总结试点二次供水监管经验,加强与各街道、建设、市容考评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新增二次供水设施及时进行监督指导、验收审查、考评公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要求、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2、总结推广。在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区推行二次供水单位的量化分级、公示,并开展“阳光放心水”居民区评定工作,选择一批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情况较好的居民区,确立为先进典型,进行挂牌,组织媒体向全社会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充分调动二次供水管理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其他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积极学习,主动改善二次供水卫生条件。
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二次供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创建“阳光放心水”居民区,是便民惠民的重要工作,也是提高居民饮水安全的根本途径。各相关单位和街道要充分认识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主动作为,确保二次供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创建“阳光放心水”居民区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培训指导。相关单位和街道要强化培训,积极指导,以有单位管理、物管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为重点和突破口,分类别,有计划地对二次供水管理人员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提高其卫生安全意识和管理素质。对居民自行管理的二次供水,由社区协调指导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落实卫生管理职责。
(三)强化宣传参与。推行二次供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创建“阳光放心水”居民区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新探索、新举措,关系到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采取悬挂横幅,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使二次供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居民群众参与二次供水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共保平安、共同管理、共建文明、共享成果”的社区建设新模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
卫生局阳光放心水居民区工作方案责任编辑: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