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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舍勒认为,现象学是一种精神审视世界的态度。由此出发,他迅速把目光从对现象学之一般理论的建构转向通过这样一种态度直面活生生的现实本身。与之不同,胡塞尔则把现象学视为通向真正科学知识的唯一方法。但对明证性的追求,使他始终停留在现象学理论本身的问题当中,并一步步走向了先验唯心论。本文通过对两人不同个性、精神气质、问题方向及思想道路的分析,揭示了他们现象学的差别,并指出这一差别所带来的思想后果。一
舍勒并非胡塞尔的学生。他与胡塞尔于1901年在德国Halle的一次由Hans Vaihinger主办的康德协会的聚会上初次相识(3)。当时,舍勒一直对康德所谓经验直观只能是感性直观这一论断感到极大困惑,因为它意味着精神在直观中的作用被一笔抹杀。受生命哲学家奥依肯、狄尔泰、柏格森的影响,舍勒逐渐摆脱了康德的偏见,并试图扩大直观的范围,即寻找精神直观或本质直观的可能性。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原因,舍勒声称,他在了解胡塞尔的现象学之前,就独自朝着现象学的方向进行思考(4)。在那次见面中,当比胡塞尔年轻十五岁的舍勒向胡塞尔阐述了他崭新的“直观”概念后,胡塞尔深有同感,说他不仅与舍勒有相似的问题,而且在其《逻辑研究》中已提出了一种理论上的解决办法,即“范畴直观”(5)。此后,两人就定期联系,并花大量时间在一起讨论(6)。在讨论过程中,舍勒一方面深受胡塞尔的影响,一方面又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现象学。
由于个性、精神气质及问题方向的不同,从一开始,两人对现象学的理解就有微妙的差异。随着彼此之间分歧的不断加深,他们之间的个人关系也就变得冷漠起来。
胡塞尔是位典型的德国学究;他沉默寡言而又一丝不苟。受几何理性的引导,他把寻找一种能够从始至终得到合理性辩护的、真正科学的知识视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在他看来,任何要成为真正哲学家的人都必须怀有这种“科学意志”——“只有诉诸那种把我的生活指向这个目标的自由决定,我才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科学家”(7)。
胡塞尔的这种崇高的哲学使命感是与他对人类生活的关注密不可分的。他认为,只有按照绝对有效的规范来判断什么是有效的或什么是无效的,并以此做出我们的选择——这种理性的生活才是人类真正的生活。但是,由于经验概括的相对性,自然科学不可能给我们提供任何固定的规范;此外,由于它只关注事实,不回答应当如何的问题,所以也无力指导我们的生活。历史上的世界观哲学作为智慧之学,虽然可以帮助人们过上更人性、更幸福的生活,但任何一种世界观哲学都有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自十七、十八世纪以来,自然科学的繁荣与启蒙理性对自由、平等、进步的追求,并不能阻止世界大战的爆发就是一个例证。虽然,从古希腊至启蒙时代,人类一直在追求一种理性的生活,但却始终未能找到通达此生活的合适道路。胡塞尔的这种忧患意识使他责无旁贷地担负起了寻找真正科学知识的历史使命。他之创建现象学就是为建立真正科学的知识所作的一种尝试。
通过面向事实本身,现象学把思想的每一步骤都严格建立在绝对明证性的基础之上。所以,胡塞尔认为,现象学是通达真正科学知识的唯一方法和保证,即它是一切绝对有效的规范之可能的前提。由于人类真正的理论生活——对纯粹知识的追求以及真正的实践生活——对绝对善的追求,在遵循绝对有效的规范这一点上是一致的,所以,作为一切之基础的严格科学的哲学一旦建立,它不仅能解决知识的绝对基础问题,也能对生活的意义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
由于任务本身的艰巨性,胡塞尔只能循序渐进,首先从知识之绝对基础的问题上寻找自己的切入口。也就是说,胡塞尔的现象学只在为纯粹逻辑这一规范科学的存在确立基础,而伦理学的基础在他那里尚告阙如(8)。
与胡塞尔不同,舍勒是一位喜欢在烟雾缭绕的咖啡馆里工作的人。他富于激情,如饥似渴地关注活生生的现实本身,但同时又具有伟大的直觉力,能够洞悉现实的本质及其背后所潜伏的危机。他一直努力把握时代的命脉,并“以一种生活于时代之中,并为了时代而生活的强烈意识从事哲学研究”(9)。
人的问题是舍勒思想的中心问题。他说:“自从我的哲学意识觉醒以来,‘人是什么?人在存在中的地位是什么?’就是我所探索的最根本的哲学问题”(10)。这样一种问题方向与胡塞尔之建立严格科学的哲学的理想完全不同。胡塞尔拘泥于“严格”二字,不辞劳苦地为其命题和论点寻找各种直观证据和逻辑支持,有条不紊地展开思想的每一步骤,并陶醉于纯粹观念的世界里;舍勒则直面现实,把握活生生的生命现象本身。
因此之故,在舍勒眼里,现象学是研究人及其世界最恰当的态度。也就是说,现象学不仅仅是认识现象学、逻辑现象学,相反,现象学就是生命本身而且必须涉及到人类心灵的自我更新。在《现象学与认识论》一文中,舍勒写到:“现象学首先既不是一门科学的名称,也不是哲学的代名词,而是一种精神审视的态度。只有采取这种态度,人才能直观或体验到否则就隐而不显的东西,即特殊事实的王国。我说的是态度而不是方法,方法是一种目标确定的、对事实进行思考的思维程序,如归纳法与演绎法;而在现象学中,问题却在于那些先于逻辑规定的、崭新的事实本身以及审视这些事实的方式。”(11)。
由此可见,舍勒之把现象学作为人面对世界的一种精神态度隐含着他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批判。在舍勒看来,任何方法都是为实现一定的目的服务的,而方法一旦成为目的的奴隶,它就可能以牺牲事实本身为代价。事实上,在后面的论述中,我们将看到,胡塞尔正是使现象学完全服务于他寻找严格科学的哲学的理想,才转向了先验唯心论,结果把一切实在都归结为先验自我通过意识活动构造的结果。
针对胡塞尔把真正的哲学等同于严格的科学,舍勒也进行了批判。他认为,这是一种概念上的混淆不清。因为,哲学是绝对自明、普遍有效的本质认识,而科学只是相对性的现实认识。既然两者永不交汇,用“科学”一词既指作为本质认识的哲学,又指实证的形式科学或一切归纳的经验科学就会陷入一种荒谬。同时,胡塞尔之把科学等同于永恒、超时空性的观念就等于剥夺了一切科学自封为科学的权利。因此,哲学就是哲学,科学就是科学——哲学永远不需要借科学的名义来标明自己的本质(12)。
二
在胡塞尔之前的传统认识论中,无论是理性主义者还是经验主义者,都是以某种非自明的既定前提或预先假设作为自己的立论依据,如前者之把本质观念视为形而上学实在的反映,后者之把直观等同于感性直观。
与传统的理性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不同,胡塞尔认为,真正的认识论要解决知识的基础问题,自身必须是绝然明证、一无前提的。为此,就必须找到抵达明证性的适当方法。经过对前人思想的研究和自己的不断思索,他最终发现,通过现象学还原,即“悬搁”、“加括号”、“终止判断”、“存而不论”的方法就可抵达对纯然明证、直接被给予之物的认识。
纵观胡塞尔思想的发展,把现象学还原视为明证性的保证这一立场,在他前、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