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2月14日消息,360起诉金山恶意诱导用户卸载360软件,金山起诉360不正当竞争两起案件今日同时宣判,法院均以涉嫌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败诉,双方各赔偿对方经济损失10万元。
2013年5月,360称用户在安装金山毒霸时被弹窗诱导诱导“卸载360杀毒”等软件,同时向用户散布360虚假负面信息,诋毁360杀毒软件及360公司的商誉。同年9月,金山称360安全卫士、360杀毒引导用户通过“一键卸载”的方式卸载金山软件,双方均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
双方均认为对方行为违反了工信部发布的《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的等部门规章、《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等行业公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金山要求360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人民币12万,360要求金山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兵承担诉讼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金山公司对于360用户的提示框相关文字、图片等内容带有明显的诱导用户卸载360杀毒软件的主观倾向,会对用户产生误导。因此判定,金山公司通过弹窗方式诱导用户卸载360杀毒软件,并在弹窗中设置与360杀毒软件无关的链接,违反了经营者应当遵循的相关基本原则,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对360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时法院认为,360公司通过360安全卫士软件“强力卸载”、“一键卸载”原告金山新毒霸软件并清空其软件目录、删除其软件源文件的行为也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终法院判定两场官司的原告均胜诉,360被判立即停止涉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表声明公开致歉,并罚款10万元,金山同样被判停止不正当竞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