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互联网上新生事物众多,一些衍生产业链的出现往往没有现成的法律规范。“没有什么法律法规说开办‘炒信’网站是违法的,淘宝的信用体系只是一个企业内部的规定,不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淘宝只能对其商户进行处罚,但是想关我们很难。”一名曾在“炒信”网站工作过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炒信”从业人员有恃无恐的态度,也折射出网购企业的无奈。“我们企业只能对有证据参与虚假交易的商户进行处罚,即便如此还经常会遇到法律上的纠纷。”余伟民说,“而对于那些从事专业‘炒信’的团伙,我们只能将查获的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没有约束,我们也无法对其进行法律维权,只能通过企业自身的措施尽量消除影响。”李凌锋说。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全明认为,目前出现的各类“炒信”平台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信息,仍通过信息网络有偿发布,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对‘炒信’类案件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全国尚无判例,希望司法机关能及时出具指导性法律意见。”余伟民说,“同时,随着电子商务日益在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对于在网络上产生的种种违法违规状况,仅仅依靠网购企业自身和公安网警还远远不够,还缺少有针对性的商业管理、执法机构,建议进一步推进网络商务立法和执法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