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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的救助,一方面继承了儒家的思想,另一方面受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西方福利的影响,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农村医疗救助历史沿革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摘 要 我国的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是政府和社会向一部分生活处于低收入甚至贫困状态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最基本的医疗支持。本文用了文献研究的方法,结合国内学者的观点进行了一一梳理,并对我国历史上的农村医疗救助思想进行了系统分析,对于我国农村医疗救助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济贫 农村医疗救助 农村合作医疗
一、我国古代的济贫思想
在古代,医疗救助还没有雏形,尤其是还没有系统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但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就有了“济贫”的思想,最早的典型代表当属儒家思想,其中以儒家的“民本”、“仁政”、“大同”思想最为影响深远,在他们的经典著作中这些思想也贯穿了其中。如孔子在《尚书》中提到“惟善政,政在养民”。《孟子》中也提到“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的思想,这些思想无不显露出在当时人们已经具有了“济贫”的思想,墨家“兼爱”思想的重点是建立在“爱心”基础上的互助互济,是最具“社会性”的济贫思想。比如当时的名臣晏子和管子,他们都主张惠民为政,而管子提出了“慈民,敬百姓”的政策更是具有代表意义。而道家作为另一派系,它的思想虽然和儒家有着一定的区别,但也无不处处体现着“济贫”“行善”的思想,其中在魏晋时期,葛洪是有一名对道家的事业起着承前启后的人物,他写的《抱朴子》一书中要求所有信奉金丹道教的人在处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时,都要做到“乐人之吉,愍人之苦”,周急救穷,见到别人受损失如同自己受到损失,见到别人有所得如同自己有所得一样,推己及人,自觉去为求仙而行“善”。
在汉朝年间,儒家的思想一直处于其主导地位,因为从西汉汉宣帝开始,朝廷兴办起了“常平仓”等一系列的储粮工具,用以接济穷人。自汉代以后漫长的封建社会中,陆续出现了许多具有慈善意义的举措,最为著名的是北宋年间范仲淹的“义田”,“义田”是在范仲淹贵重显达之时,购置良田一千亩,用来救济养育本家族的人们,使他们天天有饭吃,年年有衣穿,嫁女、娶妻、生病、丧葬时都予以资助的慈善行为。除此之外,还有刘宰的“粥局”,“粥局”主要是以社区居民为对象,以社区组织的方式进行的慈善活动。到了后期,明代万历十八年,杨东明创立了一个以济贫、劝善为主要目的的地方性慈善机构――同善会。
二、近代社会的救助思想
近代社会的救助,一方面继承了儒家的思想,另一方面受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西方福利的影响,开始借鉴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来规范救助行为,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点的医疗救助。1915年至1945年间,民国政府颁布了许多有关救济和慈善的法律,如《游民习艺所章程》、《监督慈善团体法》、以及《社会救济法》,其中1943年的《社会救济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济贫大法,这部法律规定的救济对象有六种,救济的方法共十二种,这对当时的社会来说,已经非常具体,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这些法律的制定虽然在当时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建设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起了促进作用。但由于当时我国处于战乱时期,在国运不振的情况下,最后也以失败而告终。
三、建国后的农村医疗救助
这一时期我国出现了真正意义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1949年由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我国的贫困人口剧增,因此党中央提出了“节约救灾、生产自救、群众互助、以工代赈”的救灾方针,并在翌年召开了全国救济会议,讨论建立社会救济福利制度的问题。1955年农业合作化达到了高潮,这时我国农村正式出现了具有医疗保障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此后,随着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全国掀起了举办合作医疗的第一次浪潮。1958年全国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1962年达到50%,到1970年代中期达到90%。这一时期农村医疗救助的好处是虽然当时农村医疗的条件有限,但是赤脚医生下乡看病大大缓解了农村居民的医疗困难,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了我国农民的医疗救助的发展。但这一时期的医疗救助没有形成专门的制度安排,立足点主要放在养老和生存方面,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发展。
四、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医疗救助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逐渐取代了原来的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集体经济的瓦解使得合作医疗处于崩溃的边缘,一些疾病疾病风险大,健康状况差的农民越来越贫困,这些变化直接影响了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转,到1989年全国的合作医疗覆盖率仅有4.8%。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合作医疗重建工作再一次全面铺开。该意见要求“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人均不低于10元”。
与此同时,在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过程中,农村医疗救助也在各地发展的如火如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2003]158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04]1号)及省政府批复同意的《关于建立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财政专项资金的补助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专门针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的试点工作。自从试点工作开展以后,我国的农村医疗救助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对农村医疗救助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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