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于2006年7月9日在上海召开的“读经教育与学校教育”研讨会。在那个会上,有人提及了孟母堂的办学情况。7月10日,上海《东方早报》以“全日制私塾悄然现身上海实验颠覆性教育形式”为题,首先报道了孟母堂的教学模式。该报又在11日、12日连续刊登了3篇文章对孟母堂进行报道和评论。媒体的报道引起教育部门的注意。7月14日,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派人至孟母堂质询。7月17日,松江区教育局下发告知单,责令孟母堂立即停止其“非法教育活动”。7月19日,家长以“孟母堂违反义务教育法吗”1文,致函松江区教育局,认为自己不存在违反义务教育法的问题。7月24日,上海市教委发言人发表谈话并给媒体发文,列举出孟母堂的3条“错误”,并称将在9月1日前叫停孟母堂。7月31日,孟母堂发表“家长声明”,对于上海市教委所认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逐条的辩解,不过表示将在9月1日前暂时停止家庭自主学习形式。此时,孟母堂表示将在9月1日前起诉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和上海市市教委。
1时间,剑拔弩张。紧张的气氛,直让人感到“山重水复疑无路”。
“冲突”在8月23日达到高潮。当天,教育部法制处副主任张某在上海为教育部门负责人作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专题辅导报告时指出,“义务教育是国家统1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即使家长再有本事,孩子也不能在家接受教育”。她认为家庭无法提供养成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实践以及军训课程等。
这似乎是最终的判决。网络和媒体兴起又1轮激烈讨论。1天之后,8月24日,孟母堂向上海市教委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撤消《告知单》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此以后,“孟母堂事件”正式进入法律程序。
在等待行政复议结果的过程中,双方反而从初期的对抗慢慢走向沟通。上海市教育部门相继约见了孟母堂的男女主人。到开学前的8月31日,松江区教育局也并没有真的来强制取缔,只是到孟母堂抄取了1份在家学习的儿童名录。
经过两个多月的漫长等待,2006年11月19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回复了孟母堂递交的《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将松江区教育局的告知单认定为“1种指导和建议”,“尚未对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法律上的实际影响”。通过这种“软着陆”的方式,“孟母堂事件”最终划上句号。
9天之后,2006年11月28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义务教育以外的各类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申报有关部门,按照有关部门程序批准也可以办。这个解释,被看成是国家510多年来首次对于私塾合法性的承认,也被认为是“孟母堂事件”的相关产物。
至此,终于柳暗花明又1春。
伴随着媒体的大量关注,“私塾”和“读经”再度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孟母堂”3个字,甚至1度成为中国当代私塾的代名词。
痛并快乐君知否?
“小朋友,能给我们背1段《论语》么?”
“好,那我就从《微子第108》开始吧。子曰:‘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
2007年11月,中央电视台某档栏目的录制现场。来自北京某著名中学的“90后”的中学生们,正1个劲地抢着话筒发表自己关于孔子的看法。有的说孔子不过是“老头儿1个”,有的说孔子最多算“成功人士”。来自北京4海孔子书院的几个89岁的小朋友,却把这些中学生们大概从来没有通读过的《论语》,背得滚瓜烂熟,让众人刮目相看。
私塾读经教育在人文方面的优势,确实有目共睹。按照私塾老师和家长的看法,把这些古文经典背下去,长大了自然会消化,1生受用不尽。而且,据说经典教育可以有效地开发儿童大脑的智慧,这将促进而不是阻碍对于数理化等科目的学习。
问题是,如果1直这样读下去,长大之后,孩子们怎样才能进入大学?又拿什么文凭去找工作?“出口”不畅是困扰许多让孩子读经的家长的头等问题。
在以前的平江私塾,这个问题几乎不存在。第1,在平江去读私塾的,大多是上了几年小学或中学,家长感到孩子升学无望的时候,才选择去读些老书;第2,平江乡俗重礼,红白喜事都需要“应酬先生”,而这个角色恰好可以由受过专门应酬训练的私塾学生来充任。1句话,尽管平江的老私塾早就失去了科举这个“制度性”的出口,但是缓慢变迁的乡土社会恰恰为其提供了另1个出口。
不过,对于大多数私塾尤其是全日制私塾的学生而言,还是难以避免面临几近严丝合缝的现代教育制度。让孩子“上大学”几乎是大多中国家长心中难以磨灭的情结,但现在的大学,显然还没有直接向优秀私塾学生敞开的半点意思。于是,家长们的选择也是各式各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