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知识的不确定性不仅意味着上面谈到的对于同样的哲学问题哲学家歧见丛生,而且意味着哲学知识缺乏明显的线性积累,意味着不同哲学体系的难以公度性。哲学知识的不确定性,又因哲学家们相互自负而加强。哲学家们的习惯性作法之1,是毫不客气地对前人的哲学体系进行毫不留情地“颠覆”,并自豪地宣称自己的哲学体系的真理性,就像休谟(David Hume)在他的《人性论》1开头所指出的那样:“凡自命在哲学和科学方面给世人发现任何新事物的人们,总喜欢贬抑前人所提出的体系,借以间接夸耀自己的体系,这对他们说来是最通常和最的事情。”29或者像《庄子·天下篇》所说的那样:“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皆以其有为不可加矣!”这里不包含哲学家之间的有益性批评,而只是指喜欢通过摧毁他人哲学体系的方式以确立自己的哲学的地位。严格而言,不管是庞大复杂,还是微小简明,只要是1种哲学体系,就无法完全被摧毁。尽管人们主观上想完全摧毁某种哲学体系,但事实上任何1种哲学体系从来没有被彻底地摧毁过。
这取决于哲学真理的特性。每1种哲学体系都具有自身的“1贯之道”,它是1个哲学家殚精竭虑、慎思明辨而获得的。哲学体系的“1贯之道”,是哲学家在哲学上所提出的对于他的哲学体系具有根本性的新见和主见。哲学家用这1主见去推演和解释其它1系列哲学问题,并构筑起自己独特的哲学体系。由于哲学家的“主见”是有所不见的“见”,他的哲学体系是“以偏概全”的体系,因此哲学家的1贯之道,又是1种“偏见”。30“偏见”,照字面的意思,就是1偏之见。“偏见”相对于“全见”。在日常认知中,“偏见”实际成了不正确看法的代名词,是我们所欲克服的“成见”。但是,哲学偏见恰恰是哲学知识的基本特征,哲学本身可以说是各种不同“偏见”的总名。31作为1个哲学体系1贯之道的偏见,它是对“整全世界”从1个独出心裁的立场所作出的“整全”解释。对于哲学家来说,“全见”是不可能的。但哲学家往往相信他的偏见就是全见,就是对整全世界所提供的1个统1的圆满解释。从主观态度来说,哲学家以追求“全见”和“正见”、以追求完整的真理体系为知识的最高理想。也许是1种天性,哲学家往往好大喜功,他们喜欢提出和面对的问题(特别是像宇宙的本性等1系列形而上学问题),常常是大大超出了他们的心智所能允许的极限性问题。也就是说,哲学家们1开始就为自己设置了他无法彻底完成的难题。哲学家们勇气可佳,他们都相信自己能够解开斯芬克司(sphinx)之谜,并认为自己的哲学体系就是问题的圆满答案。但实际上,对于任何1位哲学家来说,哲学问题的“最终解决”都不是最终性的。宁可说,哲学问题从来就没有所谓最终性的解决。哲学家所提供的各种哲学体系,只是对“整全世界”所作的不同旨趣的深度观察,说到底就是不同的“偏见”,就是“天下多得1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根据哲学家们的愿望和他们所作出的承诺,哲学家的哲学体系都是统1的“道术”,哲学家都是智慧的化身。但实际上,哲学家只能是“不该不遍”的“1曲之士”。不是“道术将为天下裂”,而是“道术”从来就没有完全“合”过。
说哲学的真理、知识就是偏见,丝毫不降低哲学的格调和尊严。通过对哲学知识特性的恰当定位反而能够更有效地维护哲学的尊严。哲学的“偏见”相对于“全见”,虽说是“偏”,但仍是哲学家深思熟虑的“所见”和“所得”,是哲学家的“独得”、“独见”。“梦”是人人都熟悉的现象,但只有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才充分发现了梦的奥妙,建立了梦的哲学;“现象”是人人见到的“现象”,但只有胡塞尔(Edmund Husserl)才率先建立起了“现象学”;“解释”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但只有加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才建立起了“哲学解释学”。这只是俯拾即是例子中的几个例子。所有的哲学偏见,其见不易,其得实难。这正是哲学家之被称为哲学家的理由,也是我们不把“哲学家”的称号轻易赋予给1个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