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正在由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总体上处于思想舆论的层面,是为转型提供合法化的依据,拓清其意识形态的屏障。90年代是中国社会转型向纵深发展的时期,进入了真正的务实阶段。社会转型产生了诸如败德行为的猖獗、违法犯罪增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面对这些问题,计划经济体制下道德机制的约束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因此,中国建设一个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道德体系。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信任关系及其发展趋势,对社会的发展模式与潜力具有及其重要的影响。要进行社会转型分析,先得分析中国社会结构中个体之间的关系及其变化。
一.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包括私德与公德
西方社会学家普遍认为,中国人的信任关系具有“血亲关系本位”的特点,如韦伯认为,中国人的信任是“建立在亲戚关系或亲戚式的纯粹个人关系上面”,是一种凭借血缘共同体的家族优势和宗族纽带而得以形成和维续的特殊信任,因此对于那些置身于这种血缘家族关系之外的其他人即“外人”来说,中国人是普遍地不信任。这一论断后来在福山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引用和扩展。他认为,传统中国的家族主义文化强调和重视家庭、亲戚和血亲关系,因此中国人信任的只是他自己家族的成员,对于外人则极度不信任。从韦伯和福山的论述来看,中国人的信任实质上具有“血亲关系本位”的特点,因而,难以将信任扩展到血缘关系之外的其他人群中。而且,他们都认为这种以血亲关系为本位的信任是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