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组织结构就是指组织各部门之间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结构模式,这种结构模式体现在组织的实际的活动的过程中。
组织结构与组织功能是紧密相关的。作为一个组织必须完成两项互相关联的任务才能存在下去,一个是协调组织成员的活动和维持内部系统的运转,另一个是适应外部环境。第一项任务要求组织经由某种复杂的社会过程使其成员适应组织的目标,而组织也适应成员的个人目标。这一过程也被称之为“互相适应”、“内适应”或“协调”。第二项任务要求组织与周围环境进行交流和交换,称之为“外适应”或“适应”。在不同的时代对这两项任务所提出要求不同,因此组织的结构也随之发展。
在工业经济时代,是早期的手工作坊式工场,由于组织规模不大,采用的是高度的集权式直线制组织结构。这也是组织发展的最早的一种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机构简单、职权明确、命令统一、决策迅速,但在管理上对主管领导的要求是“全才”式的人物。随着组织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集权式的组织结构很难适应组织的发展需要,于是就有了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等等。
由于受管理幅度的限制,便形成了科层制——这个被韦伯高度理论化了的金字塔般的层次体系。这种金字塔式层次体系既是一种组织结构,又是一种管理方式,它体现了科学精神、法制精神与理性精神,抛弃了经验管理过程中的人治因素,避免了任性专断和感情用事,带来了理性与效率。位于层级结构中的每个成员都有明确职权限制,他们清楚地知道,如果发生了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把问题转交给哪个部门、哪个职位;如果需要做出某项决定,那么决定应由谁来做出。这种严格按等级、法规运作权力的结果,可避免组织之间、个人之间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而科层制组织按照层级节制的原则,保证对组织成员的控制,使组织活动具有非人格化的特征。组织内部存在大批专家,他们拥有专门知识,再充分利用档案,这样,组织就有可能通过精确的计算对未来的事件进行可靠预测,从而使组织的行为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同时在科层制组织中,专业技术知识的运用也是它的一个主要优势。任何行政法令、决定、条例都有书面形式的规定和记录,详细而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从而保证了组织行为的稳定性。在韦伯创立科层制理论以来的半个世纪中,科层制组织的崛起已被证明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工业组织、政府机构、工会、宗教机构等一切大型的组织都经历了官僚制化的历程。
但随着 “人本主义”管理思想的发展,即在判断组织效能的时候,不满足于单纯从经济指标去看问题,而是力图将人的因素、人的标准补充进行,如员工满意度、员工成长等。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使得知识在管理者及劳动者之间共享,组织等级结构也不再受到管理幅度的限制,于是“人性化”管理及纵横交错的信息渠道造就出了崭新的组织结构——扁平化、网络化的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