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家对文学论文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 基于和谐理念的民族团结教育 ”一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各民族是在长期融合过程中形成的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从夏朝开始,我国境内就相继居住着许多民族,而且有些民族的历史非常悠久。例如:西北的羌族、南方的苗族等,在汉族形成的同时就出现了。
我国历史上曾经历三次大的民族融合,第一次在春秋战国—秦汉时期居住在黄河流域的蛮、夷、戍、狄等少数民族,大体上与夏族融合,到秦汉,华夏族发展成为汉族,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第二次是在北魏———隋唐时期,迁居中原的匈奴族、黔卑族、羌族、氐族、乌桓、羯族等少数民族融合到汉族中来,进入了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的鼎盛时期。第三次是元朝—明清,我国北方的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族迅速地汉化、封建化,而一个新的民族“回族”也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到清代,在我国广袤的土地上,生活着五十多个民族。有人把我国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融合称之为“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事实上各个民族都是在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如何辩证地看待融合呢?
融合不是强族吃了弱族,是民族交流交往、合作互助,取长补短,是壮大发展各民族与整个中华民族。各民族融合的持续发展,需要以和谐民族观为基本理念。和谐二字从字面上理解,“和是指人人有饭吃,“谐”是指人人有发言权,引申到民族关系的理解上即每个民族都有生存权和话语权,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声音,这是民族的个性。中华民族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历史,在相互交流融合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这是民族的共性。历史是大浪淘沙,在融合的进程中有的民族不复存在,有的民族不断优化,成长壮大,有的民族则成为中华民族的主体或(某阶段的)主导者,这是民族发展的不平衡性。只有了解民族融合的历史,尊重民族个性差异,理解民族发展的不平衡性,增强民族共性的张力,才能消除民族隔阂,摆脱自悲或自负心态,获得民族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