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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只识弯弓射大雕”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开创的元王朝里,曾经出过四位理财之臣,他们是:契丹族的耶律楚材、回族的阿合马、汉族的卢世荣、藏族的桑哥。其中耶律楚材、阿合马和桑哥作为中国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少数民族理财家,其勇于负责、敢干改革的精神,是非常难能可贵的。金章宗明昌元年(公元1190年) 耶律楚材出生在金中都(今北京)官宦之家,由于相继为元太祖、太宗所信任,官至中书令(即宰相)成了元初著名的理财家。 首先,创立了元朝的赋税征管机构。元初,由于元太祖东征西讨,没有规范化的赋税意识,所以一直没有建立正式的征管机构,为了保证军需,耶律楚材建议成立燕京、太原、北京、济南等10路课税所,每所设正、副官员各一人,主持当地的财税征管工作。
太宗二年(公元1230年)忽必烈正式下诏批准了这项建议,从此元朝才有了正式的赋税征管机构。 其次,相继制订了一系列的赋税制度。太宗元年(公元1229年)八月,先建立了税率为1%的畜牧税制度,接着建立了赋调制。太宗二年(公元1230 年)又建立了酒课与杂课制度。太宗八年(公元1236年)进一步制定了五户丝制及田赋、商税、盐税等制度。至此,基本上建立起元朝的赋税制度。这些赋税制度虽嫌简单,但却是从无到有,算得上历史性的飞跃。 再次,提出了地方军政“三权分立”的措施,确保依法理财。为了保证各项赋税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受干扰,耶律楚材建议太宗实行“长吏专治民事,万户府总军政、课税所掌钱谷,各不相统摄”的三权分立制度并被采纳,有效制止了贪官污吏和不法军将对赋税课证的干预,对依法理财、维护税课制度的相对独立起到了重要作用。第四,坚决反对祸国殃民的税收商包制。
元代盛行被称为扑买或买扑的商人包税制。耶律楚材认为,这种政府不设征管人员、由商人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对一个地区或税种进行承包,少收赔补,多收留成,粗看起来似乎省却了税收征管人员,节省了征管费用,增加了财政收人,其实贪得无厌的承包商人从中谋利加倍征收,既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又破坏了国家赋税正常征收制度,有百害而无一利。例如回回富商刘忽笃马、涉猎发丁就准备以每年140万两银子承包中原税收,耶律楚材多次上书皇帝陈述其祸国殃民的危害性。开始太宗支持了他的提议,没有同意这两个回回商人的承包,自从蒙古灭金,税收每年递增,到元太宗十年 (公元1238年)收人增至银110万两,回回富商典都刺合蛮提出以2倍上缴额即220万两银子承包时,太宗见有厚利可图便点头同意了这个方案。尽管耶律楚材声泪俱下地据理力争,还是失去了皇帝的支持,导致商人包税在全国进一步泛滥,不出他“民之困穷,将自此始矣”的预料,商包制成了元王朝官逼民反迅速走向败亡的动因之一。第五,主张恤民轻赋。元初,蒙古军所到之处常有杀掠屠城的情况,远在元太祖西征之时,每遇屠城事件,耶律楚材都及时奏报皇帝,加以赦免。太宗即位后,他又建议“中原之地,财用所出,宜存恤其民。”公元12犯年,太宗率军到河南,有些官吏主张杀掉降民,正是由于耶律楚材一再劝阻,元军在攻下汁粱后没有发生屠城案件。耶律楚材在保护百姓生命的同时,也竭力主张轻赋税以休养民力,保护税源。如反对以丁定税,在中原推行以户定税制以减轻百姓税负。此外,还多次提出在大旱之年减免百姓租赋及减除逃亡者赋税的主张,体现了恤民爱民的一贯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