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以看出,先秦史官与后世之吏胥在职责、工作性质上何其相似!笔者以为,这种相似绝非偶然,二者本来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后世之吏员仍有许多以“史”为名者,如汉代掾史、卒史、令史之类是也。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以职簿书、听诉讼为基本职责的那部分吏员,实源于先秦之史官。当然,如笔者在前文中已指出的那样,将吏与先秦史官简单相比附,又是不恰当的。史官在先秦是一个较为广泛的职务,他们几乎垄断了所有文化权利,在政府中的职责极为广泛,地位亦十分尊显,王国维特别强调史官的重要地位:“殷周以来,大小官名及职事之名,多由史出,则史之位尊地要可知矣。”哺。随着国家机器与行政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备,史官之职也不断分化,一些低级史官逐渐演化为政府中的吏员,正如柳诒徵先生所说:“夫古之五史,职业孔多,蔽以一语,则日‘掌官书以赞治’。由斯一意,而历代内外官制,虽名实贸迁,沿革繁多,其由史职演变者乃特多。”[91因此,笔者认为,从官与吏职掌上来看吏制的起源也是很有必要的,至少在某些层面上对我们加深对吏制的理解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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