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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人们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发展这一主题进行的。而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民族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而言,发展更是一个关乎国家生死存亡的核心问题。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不同的发展观对经济社会发展会产生不同的导向作用,会对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中国民族地区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建国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 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民族地区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矛盾和新问题,使我们不得不对民族地区传统发展观作出深刻反思。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可以看作这场反思的理论成果。而在西部大开发中落实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则是这场反思的最终目的和归宿。 中国是一个民族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以民族平等为基本原则,针对民族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发育程度相对较低的状况,以民族区域自制制度为核心,把民族地区的发展繁荣作为实现中国现代化的重要步骤。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和实践,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民族地区无论是在经济还是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以经济增长,尤其是把经济速度的增长作为衡量发展的最主要尺度,造成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在某种程度上的背离无论是从发展战略还是发展目标上, 传统发展观都体现出把经济发展,确切地度。
单纯追求GDP增长,以“物”为中心, 实行“增长优先”的发展战略。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在制度上倾向于单纯的经济扶贫。客观地说,从建国以来到改革开放的 20多年中,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对民族地区的特殊优惠政策。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尽可能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和重点项目安排,在财政方面给予民族地区巨额补助。从1955年起,国家财政专门设立“民族地区补助费”,1964年起又增设“民族地区机动金”,并提高民族地区财政预备费的设置比例。到1998年,民族地区从这三项优惠政策中累计获得168 亿元的补助[1]。尤其突出的是,在各项民族地区优惠政策中,经济扶贫占相当大的比重。但是,这样规模巨大的政策和资金倾斜,却没有使西部民族地区组织起像东部地区那样有效的经济发展规模,更没有产生类似于东部的经济效应,反而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 认真反思一下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 不能不说和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发展观有直接关系。片面强调经济发展速度, 忽视制约经济发展的社会因素,尤其是在民族地区,影响经济发展的不仅仅是物质基础薄弱,还有各民族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思维习惯、宗教影响、人口问题等各种非经济因素。如果不能综合考虑这些方面,单纯以为经济发展就能实现民族地区发展,结果必然事与愿违。 重工业优先发展的传统现代化发展道路的选择,导致产业结构畸形发展,形成民族地区的二元社会结构,客观上拉大了城乡差别和对立 中国现代化发展道路一度深受前苏联影响。从而形成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现代化发展模式。在民族地区,表现为走资源初级开发的道路,形成了“以大项目建设为主体、以能源原材料建设为重点、以国家投入为主渠道”的区域开发模式[2],把资源开发作为民族地区实现现代化的途径。有统计资料表明,1997年西部民族地区采掘工业和原材料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高达63·5%,远高于东部地区24·6%、全国平均28·9%的水平[3]。这种发展战略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严重脱离实际。一方面工业迅速发展,一批中小型工业城市在民族地区建立,一批适应现代工业的人才成长起来。另一方面民族地区的产业结构严重畸形化,在与内地的经济往来中越来越处于不利地位。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布局看,加工业主要在中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主要提供资源、原材料等初级产品,形成中东部地区不仅是国家的加工工业区,也是产值的主要增殖区。这种布局使全国产业结构畸形化,财富向东中部地区聚集,而为此作出贡献的西部地区基本上是财政补贴地区,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低于中东部地区。资源主导型工业化模式使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畸形化,粗放生产的状况十分严重,浪费现象随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