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这一理论内核,经朗吉弩斯、中世纪神学家以及柏克、康德、黑格尔、叔本华至现当代的桑塔耶纳等人的进一步阐述和深化,终於在“崇高”这一美学范畴之中获得了理论的升华和归宿。实际上,“热爱痛苦”,不仅仅是崇高范畴的内核,也是整个西方文学艺术及美学理论的突出特色。尼采《悲剧的诞生》正是对这一特色的理论性总结。在这部名著之中,尼采用诗一般的语言,道出了由古希腊人奠定的这一传统——将现实的痛苦转变为审美的快乐。他认为:希腊人很敏锐地觉知存在之恐惧,他们对於自然之巨大的力量的不信任,被表现在那些令人痛苦的悲剧之中,贪婪的兀鹰在啄食那伟大的普罗米修斯,聪明的伊底帕斯的悲惨命运,奥得莱斯特变成了谋杀自己母亲的凶手……所有这一切令人恐怖的情节,“使得奥林匹斯从原本的巨大恐怖群,而慢慢地、一点点儿地改变成为快乐群,就如同玫瑰花在多刺的薮聚中扬葩吐艳一般。除此而外,生命还有什么可能会从这如此神经过敏的、如此强烈情绪的、如此乐於受折磨的民族中诞生下来呢?也是由於这同样的驱策力,使得艺术成为可能。”照尼采看来,即便是由痛苦变成了快感,其深沉的痛苦仍掩藏其中,“当痛苦的打击以一种愉快的形式被经验时,当一种绝对的胜利感从心中引起了悲痛的呼号的时候。现在,在每一个丰盛的愉快中,我们听到了恐怖之低吟与一种无可恢复之失落感的悲切之哀叹。”尼采:《悲剧的诞生》,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29、34页。
总而言之,痛苦是文学艺术审美快感的真正来源,更是崇高范畴的真正来源,由痛苦升华为快乐,由痛苦升华为崇高,这不仅是古希腊艺术的悲剧精神、西方宗教美学精神,也是西方崇高理论的核心论点。叔本华正是从悲剧的痛苦论证中走向了推崇宗教的涅?。崇拜康德与叔本华学说的王国维,正是从这一角度来认识文学艺术的。他认为,生活就是痛苦,“呜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过,即以生活之苦痛罚之,此即宇宙之永远的正义也。自犯罪,自加罚,自忏悔,自解脱”。而文学艺术,就是要描写生活中之痛苦,求其解脱,升华为审美静观,“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痛苦与其解脱之道”(《红楼梦评论》)。这种以痛苦为核心的艺术观,正是叔本华本人观点的翻版。王国维的崇高(壮美)观点亦如此:“若此物大不利於吾人,而吾人生活之意志为之破裂,因之意志遁去,而知力得为独立之作用,以深观其物,吾人谓此物曰壮美”。王国维认为,引起壮美的事物皆为极痛苦恐惧之物,如“地狱变相之图,决斗垂死之象,庐江小吏之诗,雁门尚书之曲,其人固氓庶之所共怜。其遇虽戾夫为之流涕”。(《红楼梦评论》)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 。除了王国维这种从西方贩运来的崇高论以外,中国有无与西方相类似的,以痛苦为核心的崇高观念呢?应当说,中国并非没有这种由痛苦而升华为文学艺术作品、升华为崇高境界之论。
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即为一例。司马迁认为,文学乃是人们心怀郁结,不得通其道的痛苦情感的喷发。当人们在逆境之中,在痛苦之际,在不得志之时,往往会发愤著书。他以屈原为例,指出:“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史记·屈原传》)这种由痛苦而升华为文学作品之论,其实也正是司马迁自己的深切体会。司马迁在受了宫刑以后,痛苦万分,他认为祸莫大於欲利,悲莫痛於伤心,行莫丑於辱先,诟莫大於宫刑。因此,他“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