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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

来源:Http://myeducs.cn 联系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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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包括: 论文(16页9176字) 文献综述 
说明:

摘要: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时期,离婚率的快速上升成为又一社会问题,随着时代进步,离婚中涌现的新问题,新婚姻法为此增加了许多条款,从更多的方面来保护离婚弱势方的利益。从目前状况来看,离婚时的财产处理仍是主要问题,其中婚姻法新增加第40条关于离婚经济补偿问题,是继离婚经济帮助后在离婚时的财产处理上的又一新突破。这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但在国外很早就有了相关补偿问题,目前综观各国立法和判例,肯定家事劳动的价值乃国际趋势,并将家事劳动与夫妻财产制相结合作出相应的制度设计成为各国的普遍选择。不过我国的司法时间中却未能得到有效的适用,民众对此的认识还不深,而制度上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就关于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关 键 词 :经济补偿,离婚救济,家务劳动,夫妻财产制,补偿请求权

Abstract :China is in the new era that build a harmonious socialist society.The rapid rise of the divorce rate becomes yet another social problem . The new marriage had add a large number of new articles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disadvantaged groups in divorce case..Judgjing from the current stiation ,The distributin of the property is still the main problem in divorce case .The new Marriage Law No. 40 article on the issue of financial compensation for divorce is a breakthrough of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property after the divorce compensation. That is a new thing in China, but in foreign countries have it has a long history about the compensation measures. Looking at the current national legislation and jurisprudence, we could affirm that the value of family labor is the international trend. Working out corresponding system design according to labor and the matrimonial regime become the universal choice. But China''s judicial time has not been effectively applied. Public awareness of this is not cleanly. There are also imperfect system. in this paper, we will explore the relevant issues about the china s divorce on economic compensation system.

Key words: economic compensation ; divorce relief ; family labor
Marital property system ; The right to request compensation
前 言
基于婚姻而产生的家庭不仅是一个社会组织,也是一个经济组织,具有实现人口再生产、教育子女、赡养老人和组织经济生活的社会职能。要履行这一职责,需要家庭成员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从事繁琐的家务劳动。家庭生活涉及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处理日常家事等方方面面,需要夫妻间的分工协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夫妻的共同利益可以不作个体化区分,付出较多一方必然能从未来生活中得到因自己奉献和牺牲所带来的回报。一旦离婚,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不能得到相应补偿,这其实等于是一方无偿侵占了另一方因家务劳动而创造的价值,从而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对于这一现象,法律不采取补偿措施的话,为家庭付出较多一方得不到慰藉,必然限制了当事人对离婚自由权的行使。反之,对从事家务劳动多的一方,在超出其应尽家庭义务的家务劳动付出,在离婚时予以补偿,能让其得到一些慰藉,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安心料理家务,离婚时也无后顾之忧。我国婚姻法修订后,新增加的第40条关于离婚经济补偿的问题,填补了对此的法律空白。

目录:

摘要III
AbstractIV
前 言1
一、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基本问题1
(一)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内容和发展1
1、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内容1
2、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发展2
(二)中外离婚经济补偿比较2
1、与外国离婚经济补偿的比较2
2、国内离婚经济补偿的比较3
(三)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与其他离婚救济制度的区别3
1、经济补偿不同于离婚损害赔偿。3
2、经济补偿也不同于离婚时的经济帮助。4
(四)离婚经济补偿的适用条件4
1、适用的前提条件4
2、适用对象的条件4
3、适用的情形4
4、适用的时间条件5
二、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中的相关问题5
(一)离婚经济补偿适用对象的问题5
1、适用对象男女平等5
2、我国的实际情况5
(二)离婚经济补偿与夫妻财产制的关系6
1、夫妻财产制的概念6
2、两者的关系6
(三)离婚补偿请求权的界定6
三、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7
(一)离婚经济补偿制度适用范围狭窄7
(二)离婚经济补偿标准不明确7
(三)家务劳动举证困难8
(四)离婚经济补偿的时限8
四、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立法完善9
(一)扩大有关经济补偿制度的范围9
(二)离婚经济补偿数额的确定9
(三)关于举证责任的考虑10
(四)调整离婚经济补偿的时限10
结 论10
参考文献11
致 谢12
参考文献:
许莉.婚姻家庭继承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夏吟兰.离婚救济制度之实证研究[J].民商法学,2004,3.
马继军.试论建立离婚之损害赔偿制度[J].妇女研究论丛,1997,4.
林秀雄,夫妻财产制之研究[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陈苇.建立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J].现代法学,1998,6.
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胡平,陈苇.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案例教程[M].群众出版社,2005.
杨大文,龙翼飞.婚姻家庭法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李秀华.妇女婚姻家庭法律地位实证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马忆南.婚姻家庭继承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于静.比较家庭法[M].人民出版社,2006.
焦燕.婚姻冲突法问题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7.
刘伯红.女性权利[M].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
赵惜兵.新婚姻法释义与实用问答[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
[15] 温静芳.婚姻法解读[M].中国物资出版社,2007.

作者点评:
试论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
法律在于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无论是何种性质的法律规范,都是法律对某种社会存在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评价的肯定或否定。家庭是社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家庭的和谐发展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肯定家务劳动的价值是我国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则是顺应历史发展和国际趋势,经济补偿是通过调整当一方对家务劳动有较多贡献的婚姻家庭关系来保护该但是人的利益,从而体现法律对家务劳动的价值肯定。对家务劳动的价值评价随社会的进步经历着一个从无到有,从否定到肯定的过程。在我国的立法虽然并不很完善,但是时代的进步和发展,会促使其不断的进行修改进而逐渐完善,能让其从侧面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统一,促进社会进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全面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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