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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的瑕疵设立

来源:Http://myeducs.cn 联系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 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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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摘 要:公司瑕疵设立制度是我国公司法修改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撰写主要分为二大部分:第一部分对瑕疵设立做了一个基本的介绍,包括瑕疵设立的概念,特点,产生原因,重点介绍了我国以及其他不同法系国家对于瑕疵设立效力的规定;第二部分针对我国公司法关于瑕疵设立的规定分析利弊,介绍了我国瑕疵设立的相关立法,针对瑕疵设立的几种情形,对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完备的公司瑕疵设立法律调控机制。

关键词:公司瑕疵 瑕疵设立 法律缺陷

Abstract

The blemish instauration system is a very important part of China’s company law modification, this discourse is carved up about 2 parts. The first part is an introduction about the blemish instauration, include the conception of the blemish instauration system, its characteristic, the reason what course it, and some provision about the effectiveness of blemish instauration in China’s law and in the other countries. The second part is dead against some provision about China’s company law and try to analyze the advantage and the disadvantage about it, then try to table a proposal to solve the problem, try to build a scientific reasonable blemish instauration system which on the basis of use the provision of overseas’ law for reference


Key-words: blemish; instauration; disadvantage

引 言
在《公司法》的修改过程中,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修改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但颁布后的新《公司法》却对此没有明显作为,尤其没有对于瑕疵设立的公司的效力明确加以规定,而是基本沿用了原《公司法》的简单规定。而公司实践中瑕疵设立经常发生,包括公司设立的实质瑕疵,如设立人主体瑕疵、出资瑕疵、公司章程瑕疵以及公司设立目的瑕疵,或者程序瑕疵。由于对于公司瑕疵设立的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致使实践中对于瑕疵设立公司效力的处理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使瑕疵设立的公司本身就不稳定的法人人格处于更加不可预期的状态,不仅影响到公司自身人格的稳定性,也必然危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以及与公司交易的安全。所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深入探讨和研究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必要性。

目录:
摘要Ⅱ
AbstractⅢ
引言1
一、瑕疵设立的概述1
(一)瑕疵设立的概念1
(二)瑕疵设立的特点1
1.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2
2.公司设立过程存有瑕疵2
3.公司瑕疵设立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2
(三)瑕疵设立的法律效力2
1.英美法系对公司瑕疵设立效力的规定2
2.大陆法系对公司瑕疵设立效力的规定4
二、我国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立法及缺陷的分析7
(一)我国关于公司瑕疵设立的立法7
(二)我国有关公司瑕疵设立制度法律法规的缺陷及建议7
(三)针对较为具体的情形提出笔者本人的一点意见8
参考文献:12
致谢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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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理查德•A•波斯纳,蒋兆康译.法律的经济分析•下[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作者点评:
论公司的瑕疵设立
当某一个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经过一系列的复杂程序和过程并最终成立时,往往表明该公司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实体,它实际上已经同社会的公共利益有很大的关系。
注册资金不实是最突出的问题。对于出资不实的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出资不实股东的出资填补责任和其他发起人的连带认缴责任,而未明确将股东未出资、未足额出资、未适当出资和抽逃出资的情况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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